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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滨发展: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6-04-26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6]48030029 号



目   录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6] 48030029 号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津滨发展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津滨发展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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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陈松波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任玮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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