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关联方占用、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核查表明: 报告期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资金占用并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的通知规定,我对公 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本报告期,公司仅存在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情况,截 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446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尽快产生项目收 益,壮大公司主业。 2、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晓云 唐军 段咏 刘志远 2016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