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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滨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21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8-13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①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②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
与日常活动相关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
益”项目列报。
    ③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通知要求,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
债”。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持续经营净利润”、
“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本公司采用修订
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对于本期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资产处置收益                   145,259.72             112,191.48
   营业外收入                     -148,356.82            -114,191.48
   营业外支出                     -3,097.10              -2,000
   对利润表影响金额合计           0.00                   0.0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
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上期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对财务报表影响不
重大,因此未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