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发展:独立董事对公司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声明等2019-03-20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声明
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
《公司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资料,认为:本次交
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
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玉利、梁津明、刘志远、段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上议案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业务素质良好,其在负责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
任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玉利、梁津明、刘志远、段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