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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滨发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0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 2016 年 5 月 16 日当选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 11 日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应参加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计 8
次,包括 3 次现场会议和 5 次通讯会议。本人全部参加了各次会议,
充分认真审议表决事项并签署书面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
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平时注意了解
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获取学习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政策和
信息。在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22 日,发表了对《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9 日,(1)发表了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发表了关于津滨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3)发表了对《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4)发表了对《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5)发表了
对《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品种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6)发表了对《津滨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7)发表了对津滨公司关联方占用、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11 日,(1)发表了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
津滨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
董事意见;(2)发表了对《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30 日,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8 年 9 月 19 日,(1)发表了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发表了对《关
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11 日,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
立意见。
       本人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能
够参加董事会会议并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
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
       本人从保证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本人意见,进一步提

高了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

况。

                           独立董事:刘志远     2019 年 3 月 18 日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 2016 年 5 月 16 日当选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 11 日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应参加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计 8
次,包括 3 次现场会议和 5 次通讯会议。本人全部参加了各次会议,
充分认真审议表决事项并签署书面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
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平时注意了解
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获取学习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政策和
信息。在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22 日,发表了对《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9 日,(1)发表了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发表了关于津滨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3)发表了对《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4)发表了对《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5)发表了
对《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品种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6)发表了对《津滨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7)发表了对津滨公司关联方占用、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11 日,(1)发表了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
津滨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
董事意见;(2)发表了对《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30 日,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8 年 9 月 19 日,(1)发表了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发表了对《关
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11 日,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
立意见。
       本人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能
够参加董事会会议并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
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
       本人从保证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本人意见,进一步提

高了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

况。

                                             独立董事:段咏

                                             2019 年 3 月 18 日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 2018 年 10 月 11 日当选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 年 9 月 19 日和 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选举本人担任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应参加天
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计 2 次,包括 1 次现场会议和 1 次
通讯会议。本人全部参加了各次会议,充分认真审议表决事项并签署
书面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
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平时注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
及时获取学习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政策和信息。在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并
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 10 月 11 日,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本人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能
够参加董事会会议并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
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
       本人从保证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本人意见,进一步提

高了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

况。

                                         独立董事:梁津明

                                        2019 年 3 月 18 日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 2018 年 10 月 11 日当选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 年 9 月 19 日和 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选举本人担任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应参加天
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计 2 次,包括 1 次现场会议和 1 次
通讯会议。本人全部参加了各次会议,充分认真审议表决事项并签署
书面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
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平时注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
及时获取学习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政策和信息。在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并
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 10 月 11 日,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本人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能
够参加董事会会议并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
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
       本人从保证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本人意见,进一步提

高了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

况。

                                         独立董事:张玉利

                                        2019 年 3 月 18 日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 2014 年 11 月 21 日当选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一职。任期内本人应参加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共计 6 次,包括 2 次现场会议和 4 次通讯会议。本人全部参加了各次
会议,充分认真审议表决事项并签署书面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在召
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平时注
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获取学习与公司行业相关的
政策和信息。在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22 日,发表了对《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9 日,(1)发表了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发表了关于津滨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3)发表了对《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4)发表了对《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5)发表了
对《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品种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6)发表了对《津滨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7)发表了对津滨公司关联方占用、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11 日,(1)发表了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
津滨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
董事意见;(2)发表了对《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30 日,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8 年 9 月 19 日,(1)发表了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发表了对《关
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能
够参加董事会会议并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
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
    本人从保证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本人意见,进一步提

高了治理水平。2018年任期内没有发生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的情况。

                                          独立董事:吴晓云

                                          2019年 3 月 18 日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 2014 年 11 月 21 日当选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一职。任期内本人应参加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共计 6 次,包括 2 次现场会议和 4 次通讯会议。本人全部参加了各次
会议,充分认真审议表决事项并签署书面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在召
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平时注
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获取学习与公司行业相关的
政策和信息。在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22 日,发表了对《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9 日,(1)发表了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发表了关于津滨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3)发表了对《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4)发表了对《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5)发表了
对《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品种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6)发表了对《津滨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7)发表了对津滨公司关联方占用、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11 日,(1)发表了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
津滨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
董事意见;(2)发表了对《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30 日,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8 年 9 月 19 日,(1)发表了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发表了对《关
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能
够参加董事会会议并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
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
    本人从保证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本人意见,进一步提

高了治理水平。2018年任期内没有发生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的情况。

                                          独立董事:唐军

                                         2019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