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津滨: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ST 津滨 公告编号:2019-58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出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的需要,我公司控
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团)拟为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本
金不超过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公司视经营需要在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借款协议并按实际使用资金额度和期限支付借款利息。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通讯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志忠、景松现、谭文通、付贵永、彭渤、崔铭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持有我公司总股本的 20.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建设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概述
(一)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 法定代表人:华志忠
4. 注册地: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 76 号
5.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0682277
7. 主要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地产开发;各类商业、物资的批发、
零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经核查,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0. 近三年发展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2016 2,282,391.28 232,405.22 -11,809.11
2017 2,026,714.26 149,534.87 -14,323.09
2018 1,766,319.90 112,665.37 -20,104.54
截至 2018 年末财务状况:(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津泰达建设集团负债总额 1459996.05 万元,
所有者权益 306323.8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过审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天津泰达建设集团负债总额 1535883.71 万元,所
有者权益 293954.1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 1984 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持有我公司 338,312,340 股股票,持股比例 20.92%,本次交易属于
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团)拟为我公司提
供借款,预计本金不超过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
公司视经营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借款协议并按实际使用资金额度和期
限支付借款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为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
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定价依据充分公允;借款
额度满足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保障的需要。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支持公司经营,出
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的需要。该笔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建设集团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9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建设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天津泰达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9 年度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提升公司的贷款能力。
据此,我公司支付建设集团担保费用。2019 年度拟发生担保金额在 20 亿元以内,
担保费率为 0.5%—1%,并且我公司拟向其支付 2019 年度担保费用在 2000 万元
人民币以内。2019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建设集团支付担保费 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如下:本次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
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严格执行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
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通讯式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
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取得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关联方泰达建设集团为
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为公司平稳运行提供进一步的保障。本次关联交易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发生的担保金额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是公允的,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
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根据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审议此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
议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通讯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