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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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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义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车成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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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百万元)                                     14,961           18,399                              -1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19               286                            -9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               248                            -95.97
利润(百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百万元)                       933           1,045                              -10.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           0.040                              -9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           0.040                              -9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4              0.61              下降 0.5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百万元)                                       89,779           91,291                               -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百万元)                   48,231           47,793                               0.9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17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

合计                                                                                               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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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7,493 户,其中 H 股 597 户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67.29% 4,868,547,330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85% 1,074,064,815                   -              -                -


李玉兰                           境内自然人            0.36%     26,382,883                  -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民森
                                 其他                  0.19%     13,763,625                  -              -                -
H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梁耀辉                           境内自然人            0.14%     10,440,000                  -        冻结        10,440,000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
                                 其他                  0.14%     10,413,000                  -              -                -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基金-光大银行-长安理想
                                 其他                  0.14%      9,974,200                  -              -                -
红利 1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刘大鹏                           境内自然人            0.12%      9,000,000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
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其他                     0.11%      7,829,200                  -              -                -
资基金


温少如                           境内自然人            0.10%      7,532,310                  -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4,868,547,330 人民币普通股                       4,868,547,33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074,064,815 境外上市外资股                     1,074,064,815


李玉兰                                                           26,382,883 人民币普通股                          26,382,88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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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民森
                                                                13,763,625 人民币普通股                13,763,625
H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梁耀辉                                                          10,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40,000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
                                                                10,4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13,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基金-光大银行-长安理想
                                                                 9,974,200 人民币普通股                 9,974,200
红利 1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刘大鹏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
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7,829,200 人民币普通股                 7,829,200
资基金


温少如                                                           7,532,310 人民币普通股                 7,532,3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说明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李玉兰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份 24,139,083 股; 2、公司股东温少如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531,00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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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期采购额减少,进项税减少;二是出口量
    增加, 计提附加税费增加;三是鲅鱼圈分公司上期增值税留抵,而本期是实现应缴增值税,影响营业
    税金及附加增加。
2、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政府补助利得减少影响。
3、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
    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下滑,尽管公司采取各种降低成本措施,包括择机采购,优化采购方式,大力
    降低采购成本,优化配煤配矿结构,降低工序成本,压缩费用支出等各项举措,但仍然无法弥补钢材
    价格下降对效益的影响。
4、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减少,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影响。
5、工程物资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7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物资到货尚未领用影响。
6、应付利息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23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计提本季度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利息
    影响。
7、应缴税费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9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实现应交增值税增加影响。
8、递延所得税负债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3百万元,原因是本公司认购的湖南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9、专项储备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计提安全生产费影响。
10、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8百万元,原因是本公司认购的湖南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5,61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钢材产品价格降低,公
     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人民币5,554百万元影响。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5,49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优化采购方式、择
     机采购及原燃料价格降低,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人民币6,018百万元影响。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58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合营公司分配的现
     金股利影响。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61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
     金增加影响。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57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偿还
     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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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2007 年 5 月 20 日,根据国家钢铁行业政策及国内钢铁行
                          业发展现状,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
                          向本公司出具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函》:
                          (1)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在避免同业竞争
                          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未从事对你公司
                          钢铁主业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3)鞍山钢铁承诺给予你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鞍
                          山钢铁或鞍山钢铁的全资、控股公司拟出售的与你公司钢
                          铁主业有关的资产、业务的权利。
                          (4)如鞍山钢铁参股企业所生产产品或所从事业务与你
                          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鞍山钢铁承诺,在你公司提出
                          要求时,鞍山钢铁将出让鞍山钢铁所持该等企业的全部出
                          资、股份或权益,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你公司优先购
                          买该等出资、股份或权益的权利。
                          (5)如果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存在与你公
                          司钢铁主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在你
                                                                                                        鞍山钢铁集
                          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 鞍山钢铁                                                          2007 年 5              团公司没有
                          将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优先转让给                   长期有效
股东所作承诺   集团公司                                                          月 20 日               违反相关承
                          你公司。
                                                                                                        诺的情况。
                          (6)在本承诺有效期内,鞍山钢铁与你公司具有同等投
                          资资格的前提下,对于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应先通知你
                          公司。
                              如你公司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需无偿将该新
                          业务机会转让给你公司。如你公司明确拒绝该新业务机
                          会,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才有权进行投资。
                              此后若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
                          资、控股公司仍需将新业务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以合
                          理的价格及条件优先转让给你公司。
                          (7)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上述承诺并不限制鞍山钢铁及其全资、控股公司从事
                          或继续从事与你公司不构成竞争的业务,特别是提供你公
                          司经营所需相关材料或服务的业务。
                              鞍山钢铁所有承诺均以符合国家规定为准,可依据国
                          家规定对承诺的内容做相应调整,国家规定不予禁止的事
                          项鞍山钢铁有权从事。
                              该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终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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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鞍山钢铁不再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
                                 (2)你公司的股份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
                             你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
                                 (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
                             分自行终止。
                                 鉴于目前鞍山钢铁不存在与你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
                             已投产的钢铁主业生产项目,因此,本承诺出具之日前,
                             鞍山钢铁就其与你公司之间竞争关系的一切承诺,如有与
                             本承诺相抵触之处,以本承诺为准。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          期初   期初       期末                   期末      报告期    会计
证券                                                                    期末持                                   股份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投资成本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账面值      损益     核算
品种                                                                    股比例                                   来源
                            (百万元) (百万股) 比例     (百万股)             (百万元) (百万元) 科目

                                                                                                         可供
                                                                                                         出售   非公开
股票   600961    株冶集团      81            10    1.90%       10       1.90%         147         -
                                                                                                         金融    发行
                                                                                                         资产

合计                           81            10     --         10         --          147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披露日期(如有)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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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7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