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3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车成伟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百万元)                          96,706                     91,291                      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6,977                     47,793                      -1.71%
(百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百万元)                   12,571              -33.87%               41,563              -2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3              -401.45%               -888               -196.21%
(百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62              -373.01%               -967               -203.6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百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113              130.63%
(百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4              -400.00%              -0.123              -196.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4              -400.00%              -0.123              -196.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0%         下降 2.93 个百分点         -1.87%         下降 3.82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项        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73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

合计                                                                                               7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6,338 户,其中 H 股 567 户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67.29% 4,868,547,330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85% 1,074,174,022                  -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9%   216,322,910                  -          -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    72,575,900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5%    18,114,629                  -          -          -
证券账户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
                                         其他                    0.23%    16,652,700                  -          -          -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23%    16,652,700                  -          -          -
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23%    16,652,700                  -          -          -
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23%    16,652,700                  -          -          -
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23%    16,652,700                  -          -          -
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4,868,547,330 人民币普通股         4,868,547,33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074,174,022 境外上市外资股       1,074,174,02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16,322,910 人民币普通股           216,322,91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2,575,900 人民币普通股            72,575,90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8,114,629 人民币普通股            18,114,629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6,652,7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52,7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6,652,7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52,70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6,652,7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52,70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6,652,7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52,70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6,652,7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52,700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6,438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钢材价格下降影响,二是钢材
销量下降影响。
(2)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1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美元借款产生的汇兑损失影响。
(3)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8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合营公司利润下降影响。
(4)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8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影响。
(5)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5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利润下降影响。
(6)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
是三季度钢材价格加速下滑,而矿石、煤炭价格相对稳定,外部市场因素吞噬公司盈利空间,尽管公司内
部持续加大降本增效工作力度,但是不足以弥补钢价深幅下跌带来的效益损失,同时确认汇兑损失人民币
98百万元,致使公司本报告期陷入亏损局面。
(7)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7,89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营活动形成现金净流入人民币5,113百
万元;投资活动形成现金净流出人民币2,246百万元;筹资活动形成现金净流入人民币5,028百万元及汇率
变动减少人民币4百万元影响。
(8)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投标保证金增加影响。
(9)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03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工程支出,尚未办理工程决算影响。
(10)工程物资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5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采购的工程物资到货,工程尚未领用消
耗影响。
(11)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33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影响。
(12)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69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减少影响。
(13)其他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00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影响。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809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借款影响。
(15)长期借款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68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影响。
(16)专项储备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影响。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896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钢材价格下降,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人民币13,298百万元;二是由于原燃
料采购价格及采购量下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人民币16,194
百万元。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95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金大于上年同期影响。
(1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人民币5,388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896百万元影响;二是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及对外投资支付的
现金减少,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539百万元影响;三是由于本期取得借
款收到的现金大于上年同期,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956百万元影响;
四是由于汇率变动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人民币3百万元。




                                                                                                 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2007 年 5 月 20 日,根据国家钢铁行业政策及国内钢铁
                           行业发展现状,鞍山钢铁向本公司出具了《鞍山钢铁
                           集团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鞍山钢铁及其下
                           属全资、控股公司在避免同业竞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2)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未从事
                           对你公司钢铁主业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3)
                           鞍山钢铁承诺给予你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鞍山
                           钢铁或鞍山钢铁的全资、控股公司拟出售的与你公司
                           钢铁主业有关的资产、业务的权利。(4)如鞍山钢铁
                           参股企业所生产产品或所从事业务与你公司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鞍山钢铁承诺,在你公司提出要求时,
                           鞍山钢铁将出让鞍山钢铁所持该等企业的全部出资、
                           股份或权益,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你公司优先购
                           买该等出资、股份或权益的权利。(5)如果鞍山钢铁
                           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存在与你公司钢铁主业构成
                           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在你公司提出收
                           购要求时,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将以合                               报告期
其他对公司                 理的价格及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优先转让给你公                               内,承诺
              鞍山钢铁集
中小股东所                 司。(6)在本承诺有效期内,鞍山钢铁与你公司具有 2007 年 05 月 20 日 长期有效 人没有违
              团公司
作承诺                     同等投资资格的前提下,对于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                               反相关承
                           应先通知你公司。如你公司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鞍山                               诺的情况
                           钢铁需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转让给你公司。如你公司
                           明确拒绝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
                           股公司才有权进行投资。此后若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
                           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仍需将新业务机会
                           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优先转让给
                           你公司。(7)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上述承诺并不限制鞍山钢铁及其全资、控股公司从事
                           或继续从事与你公司不构成竞争的业务,特别是提供
                           你公司经营所需相关材料或服务的业务。鞍山钢铁所
                           有承诺均以符合国家规定为准,可依据国家规定对承
                           诺的内容做相应调整,国家规定不予禁止的事项鞍山
                           钢铁有权从事。该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
                           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鞍山钢铁不再作为你公司
                           的控股股东;(2)你公司的股份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
                           所上市(但你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
                           (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


                                                                                                                   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自行终止。鉴于目前鞍山钢铁不存在与你公司构成同
                                 业竞争的、已投产的钢铁主业生产项目,因此,本承
                                 诺出具之日前,鞍山钢铁就其与你公司之间竞争关系
                                 的一切承诺,如有与本承诺相抵触之处,以本承诺为
                                 准。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持股数量      期初     期末持股数量     期末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会计核算       股份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百万元)     (百万股)   持股比例    (百万股)    持股比例 (百万元) (百万元)        科目      来源

                                                                                                                                       非公开
                                                                                                                            可供出售
  股票      600961    株冶集团          81           10        1.90%             5       0.88%            45        51                 发行认
                                                                                                                            金融资产
                                                                                                                                       购


             合计                       81           10            --            5           --           45        51         --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期末投资
 衍生品
                                                                                                  计提减值                金额占公 报告期实
 投资操 关联 是否关 衍生品投资 衍生品投资初                    起始        终止      期初投资                  期末投资
                                                                                                  准备金额                司报告期 际损益金
  作方    关系 联交易            类型          始投资金额      日期        日期         金额                     金额
                                                                                                  (如有)                末净资产      额
  名称
                                                                                                                            比例

                                                              2015 年
  鞍钢
            无        否    期货投资               50         2 月 13       --           0           --         52.50      0.11%       -5.53
  股份
                                                                   日

合计                                               50              --       --           0           --         52.50      0.11%       -5.53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
                                             2015 年 02 月 13 日
期(如有)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
                                 无
期(如有)

                                  (1)市场风险,持仓品种为钢铁产业相关品种,与公司现货经营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定期对市场进行分析预测,但对市场判断可能存在偏差,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有期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 现货对冲后,风险可控。
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2)持仓品种流动性充裕,无流动性风险。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3)期货交易所对持仓品种进行信用担保,信用风险较小。
风险、法律风险等)
                                 (4)完全按照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持仓数量和时间符合公司批准。
                                 (5)公司已对相关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按国家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开展业务,风险可控。

                                 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主力合约结算价、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主力合约和铁矿石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 主力合约结算价,2015 年 7 月 14 日螺纹钢主力合约结算价为 2018 元/吨,2015 年 4
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 月 29 日焦煤主力合约结算价为 670 元/吨,2015 年 7 月 14 日铁矿石主力合约结算价为
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 429.5 元/吨;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螺纹钢主力合约结算价 1960 元/吨,与期初比减
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少 58 元/吨,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焦煤主力合约结算价为 568.5 元/吨,与期初比
                                 减少 101.5 元/吨,铁矿石主力合约结算价为 366.5 元/吨,与期初比减少 63 元/吨。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 不适用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
                                 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
                                 (2)公司建立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
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