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4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7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准姚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会批准姚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姚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该议案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本决议生效后,姚林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姚林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10,000 股,自其离任后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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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本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
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姚林先生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之间没有任何意
见分歧。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工作变动,姚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相关职务。
公司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姚林先生本人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之间无任何
意见分歧。
议案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
举王义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王义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该议案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议案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准王义栋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会批准王义栋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义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巨大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该议案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王义栋先生本人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之间无任
何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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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工作变动,王义栋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王义栋先生本人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之间无任
何意见分歧。
议案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罗玉成
成员:马卫国、吴大军
(2)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吴大军
成员:王义栋、张景凡、马卫国、罗玉成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马卫国
成员:王义栋、李忠武、吴大军、罗玉成
(4)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王义栋
成员:马卫国、吴大军、罗玉成
议案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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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刘宝山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会批准刘宝山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宝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该议案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本决议生效后,刘宝山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宝山先生目前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宝山先生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之间没有任何
意见分歧。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工作变动,刘宝山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刘宝山先生本人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之间无任
何意见分歧。
议案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准《关于公司向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煤炭的议案》。
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姚林先生、王义栋先生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7 年 11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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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煤炭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关联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
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
2、该项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且对公司股东而
言是按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的。
3、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
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本次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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