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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7-11-2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鞍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8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




                   签署日期:2017 年 11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鞍钢股份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鞍钢股份中拥有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石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油集团
      鞍钢集团         指                    鞍钢集团公司
上市公司、鞍钢股份、
                       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鞍钢集团将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集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无          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鞍钢股份 650,000,000 股 A
                       指
      偿划转                 股股份(约占鞍钢股份总股本的 8.98%)无偿
                                         划转给中石油集团
                             《鞍钢集团公司及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
 《无偿划转协议》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
        A股            指    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
                                   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法定代表人         王宜林

成立日期           1990 年 2 月 9 日

注册资金           人民币 37,986,34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0433L

经营期限           1990 年 2 月 9 日至长期

公司类型           全民所有制
                   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
                   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
                   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
                   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
                   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
经营范围
                   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
                   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
                   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

联系电话           010-59984667




                                            3
  二、中石油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王宜林     董事长、党组书记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总经理、党组副
章建华                          中国      北京            否
                 书记

王久玲         外部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刘国胜         外部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李毓华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黄龙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汪世宏         职工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文荣   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中国      北京            否

汪东进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中国      北京            否

喻宝才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中国      北京            否

刘跃珍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中国      北京            否

刘宏斌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中国      北京            否

         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
徐吉明                          中国      北京            否
                 组长

侯启军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段良伟    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中国      北京            否

覃伟中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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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现注册资本为
37,986,346 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03]88 号),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
职责。中石油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
 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持有权益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60185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54,908,693,528   直接持股 84.64%
000617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6,984,885,466   直接持股 77.35%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
                                                 4,030,966,809
60033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2.20%,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1.85%
                                                  103,234,999
000985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71,339,700   间接持股 55.03%
00135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4,985,734,133   间接持股 61.76%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旨在加强鞍钢集团与中石油集团的战略合作,优化鞍钢股份股
权结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在鞍钢股份
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石油集团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鞍钢股
份的具体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石油集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鞍钢股份的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石油集团持有鞍钢股份 650,000,000 股
A 股股份,约占鞍钢股份总股本的 8.9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鞍钢集团拟将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鞍钢股份
 650,000,000 股流通 A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98%)无偿划转给中石
 油集团。

      三、 本次股份划转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2017 年 10 月 13 日,鞍钢集团、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石油集团签署
 了《鞍钢集团公司及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之无偿
 划转协议》。

     2017 年 11 月 17 日,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得国资委《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199 号)
 的批复。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
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中石油集团最近一年一期内与鞍钢股份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且未来与鞍钢
 股份之间无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目标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


                                    7
质押、冻结等。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
交易买卖鞍钢股份股票的行为。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的
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中石油集团营业执照;

2、中石油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鞍钢集团、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石油集团签署的《鞍钢集团公司及鞍
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

4、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国资委批复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
上市公司名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钢厂区
股票简称             鞍钢股份                           股票代码           0008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称                                                      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5家 否 □
否对境内、境外其     是 ■5家      否 □                否拥有境内、外两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他上市公司持股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家数
5%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650,000,00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8.98%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     □        否 ■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二〇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