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6-23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本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ANGANG NEW STEEL COMPANY LIMITED
      英文缩写:ANSC
    2.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396号
      邮政编码:114003
    3.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介
    4.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员:付吉会
      电话:0412-6326603
      传真:0412-6727772
    5.股票上市地点:A股:深圳证券交易所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简称:鞍钢新轧
      股票代码:A股:0898
               H股:0347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
    1.本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736935千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为708738千元,其他业务利润为16991千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1206千元。
    2.本公司本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510700千元,按国
际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493483千元。其差异是:按国际会计准则冲
回存货损失准备增加利润5530千元,无形及其它资产少摊销5660千元,计提大修准备减少利润28407千元,三项合计减少利润17217千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1995.12.31
(1)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5727146    6243929   3712576
(2)净利润(千元)                  510700     441452    201550
(3)总资产(千元)                 6304234    3418177   2698277
(4)股东权益(千元)               5092173       --        --
(5)每股收益(元/股)                 0.20
(6)每股净资产(元/股)               2.03
(7)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2.03
(8)净资产收益率(%)                10.03
(9)扣除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后的  
   净利润(千元)                  502600
   总资产(千元)                 6296134
   股东权益(千元)               5084073
   每股收益(千元/股)               0.20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3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03
    (元/股)  
   净资产收益率(%)                 9.89
(10)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元/股)      0.30
每股收益(元/股)                    2.99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2.98  
    注:1.97年11月16日发行A股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12091千元。
    2.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乘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加权计算的
    加权计算的普通股股份总数=(年初股本乘7+发行H股后的股本乘4+
年末股本乘1)除12
    每股收益=净利润/加权计算的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加权计算的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加权计算的普通股股份总数
    4.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千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  未分配利润  合计
                                      公益金
期初数          0         0        0       0        0        0
本期增加  2509000   2152761   102140   51070   328272  5092173  
本期减少     --       --        --      --       --      --
期末数    2509000   2152761   102140   51070   328272  5092173
    (1)股本变动情况
    97年5月8日成立本公司,鞍钢集团公司投入国有法人股1319000千股,97年7月24日发行890000千股H股;97年11月16日发行300000千股A股。
    (2)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97年5月8日成立本公司,鞍钢集团公司投入国有法人股1319000千股,增加资本公积709817千元,97年7月24日发行H股溢价收入594722千元,07年11月16日发行A股溢价收入848222千元。
    (3)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增加数系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所致。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数量单位:万股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其他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31900    131900   1319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31900    131900   131900
外资法人持股数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公司职工股                     1449.46    1449.46  1449.46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合计                 133349.46  133349.46 133349.46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8550.54   28550.54  28550.5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89000      89000     89000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17550.54  117550.54  117550.54
(三)股份总数                   250900     250900     250900
    2.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41231户,其中公司职工股股东数量为3235户。
    (2)1997年12月31日名列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  东             持股数(股) 年内股份 持有比例(%)
                                         增减(股)
 1   鞍钢集团公司(国家股)     1319000000             52.57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82312000             35.17
 3   JENWISE INVESTMENT LIMITED  2000000              0.080
 4   NG CHEE HUNG                1100000              0.044
 5   陈蔼经                      1008700              0.040
 6   龚玉妹                       800000              0.032
 7   沈金花                       700000              0.028
 8   阳勇                         700000              0.028
 9   覃懋书                       620000              0.025
 10  海南南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10000              0.024
    (3)持股10%以上法人股东情况简介
    鞍钢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介
    经营范围:钢材、金属制品(不含专营)、铸铁管、金属结构、金属
丝绳及制品、炼焦及焦化产品、水泥、电力生产、冶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仪器仪表、铁矿锰矿采选、耐火土石开采。
    每日汇价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代理人,该系统参与者持有本公司H股均未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10%。
    持有股份质押情况:没有质押。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997年12月31日的持股情况如
下: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股) 期末持股(股)  变动原因
刘  介   董事长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杨宝星   副董事长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穆世诚   副董事长、总经理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赵殿文   董事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荆其臻   董事、副总经理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吕贤良   董事、副总经理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付吉会   董事、副总经理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蔡昌义   非执行董事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元东洙   非执行董事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杨天钧   非执行独立董事         0           0
贺  英   非执行独立董事         0           0
吕冯美仪 非执行独立董事         0           0
金  阳   监事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覃瑞书   监事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王兴业   监事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周  法   监事、工会主席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金作勇   监事                   0        5000   持有公司职工股
   合  计                       0       70000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年度内发行890000000股H股及300000000股A股,实际募集资
金263294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项目进度
                  (万元)    (万元) 
(1)建设炼钢厂     178000      --     正在进行前期准备
(2)改造冷轧酸洗    55000     1354    完成工程技术谈判
  -连轧联合机组                      正在进行商务谈判
                                     并购置少量设备
(3)合资建设镀锌    25000       23    与德国新重组的蒂森
   板生产线                          克鲁伯钢铁有限公司
                                     达成合资意向
(4)改造冷轧1700mm   5000     2920    进入土建施工,进口
   横切机组                          设备已到货
    由于本公司大部分项目投资建设期较长,部分募集资金将在1999年
及2000年投入,因此本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归还本公司借款和补充
本公司营运资金,以减少本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两项分别为37000万元及60870万元,待需投入承诺项目时,本公司再将其补回。其余合计161127万
元存入银行。
    五、重要事项
    1.重大事件
   (1)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情况简介
    本公司于1997年5月7日召开了本公司创立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3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会议
主要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筹办情况报告;本公司章程;通过本公司增资扩股转为社会募集公司及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选举刘介先生、杨宝
星先生、穆世诚先生、蔡昌义先生、元东洙先生、赵殿文先生、荆其臻先生、吕贤良先生、付吉会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选举金阳先生、覃瑞书
先生、王兴业先生、周法先生、金作勇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本公司于1997年6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
本公司股份131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会议批准董事和监事报酬的议案;委插杨天钧先生、贺英先生、吕冯美仪女士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
    本公司于1997年5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
通过了本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议案;通过本公司增资扩股转为社
会募集公司及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选举刘介先生为董事长;杨宝星先生、穆世诚先生为副董事长;赵殿文先生;荆
其臻先生、吕贤良先生、付吉会先生为执行董事;蔡昌义先生、元东洙
先生为非执行董事;聘任穆世诚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荆其臻先生、吕贤良先生、付吉会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委任付吉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
    本公司于1997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和通过发行H股实施方案及操作细节;提名杨天钧、贺英及吕冯美仪为独
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于1997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了公
司1997年中期业绩报告;批准关于发出公司股票的决定。
    本公司于1997年5月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监事会,选举金阳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报告期内发生的增资扩股事项简介
    本公司于1997年5月8日由鞍钢集团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设立股份服限公司,将发起人原所属的冷轧厂、线材厂、厚板厂的资产和负债评估
后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注入本公司,净资产为202881.76万元,折
为国有法人股1319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
    本公司于1997年7月22日在境外发行890000000股H股,按每股1.63港元溢价发行。公司H股1997年7月24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于1997年11月16日在境内发行了300000000股A股,按每股3.9元人民币溢价发行,其中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上网公开发行数量285505400股,配售公司职工股14494600股。公开发行的285505499股A股于1997年1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持牌交易。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本公司1997年度向鞍钢集团公司购买大部分生产所需原及能源动力,又向鞍钢集团公司销售部分其在技术改造、设备维修等方面所需的部
分本公司产品,交易方式及价格均按双方签订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
执行。
    鞍钢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主要项目:
  项目        数量        价格      金额(万元)
方坯        70.1万吨    1647元/吨    115481.8
板坯        87.3万吨    1759元/吨    153557.8
热轧卷      92.6万吨    1981元/吨    183439.4
工业用水  3872.8万吨   0.594元/吨      2300.2
循环水      6811万吨   0.275元/吨      1872.8
混合煤气    1506KGJ    18.87元/GJ      2841.8
氮气       40088KM3     0.06元/M3       240.5
氢气        3921KM3     2.54元/M3       997.1
压缩空气  104430KM3     0.05元/M3       525.2
蒸汽        1290KGJ      31元/GJ       4001.7
运输服务 3046万吨公里  0.28元/吨公里    852.9
出口代理                                763
产品测试和分析服务                      653
    本公司向鞍钢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项目:
 项目     数量(万吨) 价格(元/吨) 金额(万元)
冷轧簿板      2.2        3236      7118.6
厚板          2.42       2528      6125
线材          3.95       2355      9293.3
废钢         16.5        1183     19511.5
    (4)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1997年度净利润510700千元中,提取10%法定公积金51070千
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51070千元,1997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08560千元。董事会建议以1997年度可分配利润按1997年末总股本以人民币计算每
股派发股息0.032元,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及公司职工股股息含税。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二)财务报表(附后)
    (三)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基本情况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鞍山钢铁鞍钢集团公司("鞍钢集团")重组的一部分,本公司一九九七年五月八日正式成立,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境外发行股票("H股")并于一九九七年七
月二十四日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本公司又于一九
九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国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一九九七年
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是在鞍钢集团所拥有的线材厂、厚板厂、冷轧厂("三个厂")基础上组建而成。
    鞍钢集团是中国最大的钢铁综合生产企业之一。根据自一九九七年
一月一日起生效的分立协议,在此分立协议生效日,鞍钢集团已将与上述三个厂有关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管理业务连同有关资产、负债作为资本投入本公司。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八日领取了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线材、厚板和冷轧薄板等钢材产品。
    本公司会计报表是在假定本公司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开始已接收上述三个厂的有关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并业已成立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
    本公司不需负担一九九六年度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但
是为了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盈利状况,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利润表中包括了依据以本公司会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
    2.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本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而制定的。
    (a)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日历年度为会计核算期间。
    (b)记帐原则
    本公司的记帐原则为权责发生制,计价方法为历史成本法。
    (c)外币折算
    外币交易按交易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及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年末各项货币性外币资产及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及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除
有关兴建固定资产所借款项产生的外币换算差额在兴建期内予以资本化外,其他外币换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利润表。
    (d)存货
    存货,是按实际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计价。存货成本采用加
权平均法进行结转。存货成本包括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际采购成本,在
产品和产成品成本中包含直接人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e)固定资产
    与购买或建造厂房、建筑物、机器及设备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购建期间的利息及外汇汇兑损益,全部资本化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即固定资产原值或评估确认值预计残
值后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别为:
    厂房及建筑物    13-50年
    机器及设备       6-23年
    其他             4-16年
    (f)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成本列示。其成本包括建筑工程及购置成本,以及建筑
、安装及测试期间发生与该等资产有关的借款利息支出。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g)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扣除累计摊销列示。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h)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以成本扣除累计摊销列示。递延资产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
年限内摊销。
    (i)销售
    销售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货款或索取价款凭据时予以
确认。
    (j)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
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车船使用税等。
    增值税
    本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以增值税净额的7%及3%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
    本公司的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
    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承担
任何所得税,而是由鞍钢集团统一计算缴纳。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1997]352号文《国家
税务决局关于鞍山钢铁鞍钢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本
公司的所得税按本公司利润总额的33%计算交予鞍钢集团统一缴纳。
    递延税项
    本公司无任何未予准备而在将来会对本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递延税项负担。
    (k)维修保养费
    维修保养费于实际发生时在当期损益帐中列支。
    (l)退休金
    退休金于实际发生时在当期损益帐中列支。
    (m)利润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本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分别计提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3.重要报表项目附注
    a.货币资金 
               1997.12.31  1996.12.31
    现金             47          2
    银行存款    1611222       3700
    合 计       1611269       3702
    本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比1996年12月31日有所增加,主
要是由于本年发行H股和A股募集资金尚未全部用于项目投资。
    b.应收票据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持有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52830千元,到期日均在一九九八年一月至六月期间内。
    c.预付货款
    为预付购买备品备件款。
    d.应收及预付关联公司款
                             1997
出口销售应收款              305728
购买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预付款  385890
                            691618
    1)出口销售应收款指应收鞍钢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国贸公司")代理本同口的销售款。
    2)鞍钢集团是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鞍钢集团对原材料及辅助
材料销售实行现金销售政策。在此政策下,鞍钢集团要求其客户地发运
货物之前预付货款。购买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预付款是指依照此政策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付予鞍钢集团购买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款项。
    e.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利息,职工借款,预付工程款及其他各项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帐龄如下:
       1997.12.31  百分比  1996.12.31 百分比
1年以内   24884    92.7%       2654     56% 
1-2年      1485     5.5%        552     12%
2-3年       347     1.3%        185      4%  
3年以上     107     0.5%       1351     28%  
合计      26823    100%        4742    100%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包括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A股申购资
金冻结期间利息计人民币12091千元。
    f.存货
           1997.12.31  1996.12.31
原材料         99867    51870
在产品        149062    83839
产成品        137685    28009
备品备件      287059   264616
合 计         673673   428334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存货比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所增加,其主要是由于一九九七年末发货的产成品及在产品增加而
造成的。
    g.待摊费用
                1997.12.31  1996.12.31
    取暖费             6       1326
    报刊费           106         -
                     112       1326
    h.固定资产
              厂房  机器及设备  其他    合计
原值:
  年初余额   984435   2123941  742405  3850781
  本年增加     6351     39429    4692    50471
  本年减少     -        (406)    (89)    (495)
  重新分类   990786   2560329  349643  3900758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308579    686242  234539  1229360
  本年计提折旧 29736   159655   26580   215971
  冲回已提折旧   -      (279)    (89)    (368)
  重新分类       -      63130  (63130)    -
  年末余额   338315    908748  197900  1444963
帐面净值:
于1997.12.31  652471  1651581  151743  2455795
于1996.12.31  675856  1437699  507866  2621421
    为确定鞍钢集团投入到本公司三个厂的净资产价值,中评资产评估
事务所对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三个厂的资产负债及权益进行了评估("评估")。国有资产管理局亦以国资评[1997]326号《对鞍钢
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种及A种上市股票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对鞍钢集团投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评估值进行了确认。本公司已
经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对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九九七年度,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评估报告和管理需要,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和其他之间进行了重新分类,但不影响折旧及价值。
    根据财政部财工字[1997]441号《关于编审1997年度国有工业企业
年度决算及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公司对于评估增值部分
对所得税的影响已做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i.在建工程
                预算数 期初数 本年增加 期末数 资金来源工程进度
镀锌板生产线     250000    -      231     231   自筹    0.90%
酸洗联轧联合机组 700000    -    13542   13542   自筹   29%
1#横切机组        60000    -    29202   29202   自筹   49%
计算机系统          -      -     1315    1315   自筹   50%
                1010000    -    44290   44290    
    本公司成立前,全部固定资产从鞍钢集团购建。故一九九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无在建工程。
    j.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用水及用电权,以评估确认价值作为成
本,并自取得之日起在其受益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本年变动情况如下:
    年初余额        349533
    减:本年摊销      (6990)
    年末余额        
                    342543
    k.开办费
    本公司厚板厂于一九九三年七月投产,其开办费用在五年内平均摊
销。
    l.借款
             1997.12.31  1996.12.31
短期借款
鞍钢集团借款       -        230000
银行借款        230000        -
合  计          230000      230000
              1997.12.31  1996.12.31
长期借款
应上交鞍钢集团款  600000    600000
鞍钢集团借款         -      370000
                  600000    97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   120000      -
   长期负债
                  480000    970000
    本公司在成立前借款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鞍钢集团统一从银行
获得并借予本公司使用,本公司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一九九六年银行短期贷款年利率为10.08%,长期贷款年利率为13.23%;另一部分为本公司应上交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上交所得税和应上交利润("
应上交鞍钢集团款"),不计利息。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应上交鞍钢集团款为人民币600000千元。根据本公司与鞍钢集团的协议,将其作为本公司长期借款,并
将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开始,以每年不少于人民币120000千元归还鞍
钢集团。此笔长期借款不计利息。
    本公司一九九七年五月十日将人民币230000千元鞍钢集团借款转为银行借款,年利率采用浮动利率,由鞍钢集团提供担保。
    m.应付帐款
               1997.12.31  1996.12.31
    应付帐款    14417         77692
    一九九七年度,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备品备件采购款,使应付帐款余额减少。
    n.其他应付款
               1997.12.31  1996.12.31
应付鞍钢集团款     -         80325
其他               46818     22692
合 计              46818    103017
    o.未交税金
               1997.12.31  1996.12.31
   增值税          6034         -
   所得税          54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3         - 
                  11635
    本公司成立前,应交税金由鞍钢集团统一计算纳缴纳,故截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日无应交税金余额。
    p.股本
    截止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单位:股)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发行股票)
尚未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        -      1319000000   1319000000
  公司职工股        -        14494600     14494600
  尚未流通股合计    -      1333494600   1333494600
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
  人民币普通股      -       285505400    2855054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       890000000    8900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      1175505400   1175505400
股份总数            -      2509000000   2509000000
    本公司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者权益余额(净资产)业经中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评[1997]326号《对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种及A种上市股票项目资产评估结果
的确认批复》确认,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净额产为人民币2028817千元。
    根据国资企发[1997]65号《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鞍钢集团以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净资产,按照65.01%的折股率换算为投入本公司的股本,计人民币1319000千元,其余净资产人民币709817千元则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q.资本公积
    根据国资企发[1997]65号《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鞍钢集团以重要报表项目附注P中所列示
的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净资产,按照65.01%的折股率换算为投
入本公司的股本,计人民币1319000千元,其余净资产人民币709817千元
则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另外,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发行H股和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发行A股溢价收入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1997.12.31
期初余额                 -
净资产折算             709817
H股溢价发行减发行费用  594722
A股溢价发行减发行费用  848222
期末余额              2152761
    r.主营业务收入
          截至12月31日   截至12月31日
               止年度        止年度
              1997年        1996年
线材        1411573        1363119
厚板        1952887        1979010
冷轧薄板    2332686        2909791
            5727146        6243920
    由于本公司成立前,本公司的产品销售由鞍钢集团统一对外签定销
售合同并由鞍钢集团统一核算,故本公司无应收帐款及应收票据。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开始自行销售产品,并采取预收订金
和交款提贷和应收票据的销售方式。
    s.财务费用
          截至12月31日   截至12月31日
               止年度        止年度
              1997年        1996年
利息收入      (30112)          -
减:利息支出    55535         83366      
汇兑收益          -         (1644)
减:汇兑损失     1739           -
其他             988           -
合 计          28150        81722
    一九九七年度发行H股和A股的募集资金使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贷款减少贷款利息支出,而使财务费用少于一九
九六年度。
    t.其他业务利润
          截至12月31日   截至12月31日
               止年度        止年度
              1997年        1996年
包装物损失      (5342)      (2971)
废钢            21276       38527
其他             1057        8058
合 计           16991       43614
    u.营业外收入
                       截至12月31日   截至12月31日
                             止年度    止年度
                             1997年    1996年
违约金                          -        110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138     1292
A股申购无效资金冻结期间利息   12091       -
其他                             -      1334
合 计                         12229     1536   
    v. 营业外支出
          截至12月31日  截至12月31日
               止年度       止年度
               1997年       1996年
违约金            739       2118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        7946
其他              284         98
合计             1023      10162
    w.利润分配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列示
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1997年
净利润              510700
提取法定公积金       51070
提取法定公益金       51070
拟派本年股利         80288
    x.退休保险
    根据鞍山市人秘政府[1993]3号文和鞍政发[1996]3号文及鞍钢集团有关规定,本公司随鞍钢集团一起参加退休养老保险,并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计提比例为:
    1996年    18.5%
    1997年    25.6%
    与此同时,于1996年12月前本公司还按离要职工实际领取退休金的50%提取养老保险金,并与前述在职职工的退休保险金一并交予鞍山市人
民政府指定的保险机构,并由该保险机构负责支付离退休金。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鞍山市劳动局和鞍山市社会保险总公司签
发了《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计缴养老保险金的意见》,规定本
公司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开始,按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5.6%提取退休养老保险金,上缴鞍山市社会保险总公司,并由该保险公司负责支付本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
    4.关联交易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  经济  法 定
                                        业关系  性质  代表人
鞍山钢铁  辽宁省鞍山市  钢材、金属制品、  母公司  全民  刘  介
集团公司   铁西区       铸铁管、金属结构
("鞍钢集团")            等的生产及销售
    鞍钢集团的注册资本列示如下:
                          (人民币千元)
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         10794160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794160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国贸公司")             与本企业同为鞍钢集团的子公司
本公司与鞍钢集团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12月31日  截至12月31日
               止年度       止年度
               1997年       1996年
销售产品       3351444    4957834
销售/退回废料   272627     434112
销售折扣退回     13447      17493
采购
-原材料        4524790    4763615
-辅助材料
及备品备件      220451     316253
职工福利设施
及其他服务       59375     113015
燃料及动力供应  133137     149343
利息支出         36093      83556
销售费用         54488     104189
购买固定资产     46683     525833
行政管理费用      8422      15898
技术转让费用      8500          0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为与鞍钢集团和国贸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其内容如下:
    -销售产品
    本公司截至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所有内销产品由鞍钢集团统一销
售。自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开始,本公司自行销售产品。
    -销售/退回废料
    本公司成立前,本公司的废料一部分退回鞍钢集团,一部分通过鞍钢集团对外销售。本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将废料一部分销售予鞍钢集团;另
一部分则自行销售。
    -采购原材料
    本公司的原材料在本公司成立前全部由鞍钢集团按照市场价格提供。本公司成立后,本公司从鞍钢集团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将不高于鞍钢集
团向独立第三方客户出售的最低销售价和中国五家独立供应商就大批量原材料供应向本公司所报价格的平均值。
    -采购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
    本公司的部分辅助材料和备品备件从鞍钢集团采购。采购价格为鞍
钢集团向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平均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或国家定价。
    -其他服务
    鞍钢集团为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铁路与公路运输、燃油与
液化石油气的采购代理、进口备品备件和出口产品代理、设备维修及一般保养与大修、设计和工程服务、产品品质测试与分析服务、为本公司职工宿舍供暖、与报纸、电话、图片及其他媒介有关的服务及职员培训服务。鞍钢集团提供的上述服务按适用的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者是成本向本公司收取费用。
    -燃料及动力供应
    本公司按适用的国家价或者成本价向鞍钢集团采购工业用水、循环再用水、软水、混合气体、氧气、氮气、氢气、压缩气体及蒸汽形式的燃料及动力。
    -支付利息
    除特别声明外,本公司对从鞍钢集团取得的借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支付予鞍钢集团利息。
    -支付销售费用
    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前本公司根据实际水平向鞍钢集团支付销售费用,其中国内销售费用大约为销售收入的0.3%,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的单位出口销售费用大约分别为每年每吨人民币244元及235元。本公司自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开始自行销售后,直接支付销售费用。
    -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本公司与鞍钢集团签订技术转让协议,鞍钢集团将与本公司生产产
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转让给本公司,并自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九年每年收
取人民币8500千元。二零零零年收取人民币7500千元技术转让费。
    本公司与国贸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12月31日  截至12月31日
               止年度       止年度
               1997年       1996年
销售产品       535405     1268593
本公司出口产品通过国贸公司代理销售。
    5.资本承担
    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本承担列示如下:
                      已授权   已签合同
                  但未签合同  但未做准备    合计
新建灵山炼钢厂      2418000       -       2418000
酸洗连轧联合机组      -         686458     686458
镀锌板生产线          -         239769     239769
1#
横切机组              -          30769      30769
合行                2418000     957025    3375025
    6.或有负债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任何或有负债事项。
    7.根据国际会计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但在一些重大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两个年度净利润及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股东/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下:
                            净利润            股东/所有者权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止12月31日
                           1997年   1996年   1997年    1996年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
及制度编制之会计报表       510700   441452   5172461   2028817
应上交营业税金及附加          -      28436      -        28436
应上交所得税                  -     217431      -       217431
应上交利润                    -        -        -     (245867)
存货损失(准备)/冲回          5530   (26484)   (46068)  (51598)
递延资产及摊销               3206     3400     (1719)   (4925)
大修准备                   (28407)  (28000)   (81968)  (53561)
无形资产、存货评估差异及其摊销 2454     -     (124035) (126489)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之会计报表                 493483   636235   4918671   1792244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