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
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7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
《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9-2021
年度)〉的议案》。
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义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8 年 10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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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准《公司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原材料供应协议
(2019-2021 年度)〉的议案》。
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义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8 年 10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准《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2019-2021 年度)〉的议案》。
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义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8 年 10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鞍
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19-2021 年度)〉的
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金属丝绳及
其制品制造”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项目,并修订《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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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三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黑色金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黑色金
属冶炼及钢压延加工。炼焦及焦化产品、副 属冶炼及钢压延加工。炼焦及焦化产品、副
产品生产、销售,钢材轧制的副产品生产、 产品生产、销售,钢材轧制的副产品生产、
销售;煤炭、铁矿石、废钢销售,球团的生 销售;煤炭、铁矿石、废钢销售,球团的生
产、销售,钢铁产品的深加工,电力供应、 产、销售,钢铁产品的深加工,电力供应、
输配电;化肥、工业气体、医用氧(液态)、 输配电;化肥、工业气体、医用氧(液态)、
通用零配件生产、销售;计量仪器、仪表检 通用零配件生产、销售;计量仪器、仪表检
定;冶金原燃材料、铁合金加工;金属材料 定;冶金原燃材料、铁合金加工;金属材料
(不含专营)批发、零售及佣金代理(不含 (不含专营)批发、零售及佣金代理(不含
拍卖),仓储,技术咨询、开发、转让、服 拍卖),仓储,技术咨询、开发、转让、服
务;标准物资、小型设备研制,理化性能检 务;标准物资、小型设备研制,理化性能检
验,检验试样加工,化检验设备维修,货物 验,检验试样加工,化检验设备维修,货物
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自有房屋租 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自有房屋租
赁;锰铁矿、钛铁矿、生铁、铁合金、有色 赁;锰铁矿、钛铁矿、生铁、铁合金、有色
金属的销售。 金属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进
口可用作原料的固定废物。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有关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
程》一切手续和事宜。
议案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准《关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行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方
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 项目意义:2018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
部、银保监会、国资委发布关于《2018 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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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鼓励企业“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有序开展资产证
券化”。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公司拟发行国内
首单实体企业作为发起端的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有效盘活存量票据
资产,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树立资本市场创新形象。
2. 发行金额: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于股东大会批准之后,以
公司所持汇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储架额度为人民
币 100 亿元(含),分 20 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亿元。
3. 发行期限:每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期限不超过 2 年(含)。
4. 融资利率:具体融资利率根据专项计划成立时的市场状况与
销售机构协商一致确定。
5. 发行对象: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 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7. 募集资金用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情况
下,可由企业自主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
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确定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具体条款与条件以及其他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的时间、发行规模、发行批次、发行利率、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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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并根据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对该等
条款及条件作出调整。
2. 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作出一切必要及附带行动(包括但不限
于取得无异议函、确定包销安排以及编制有关申请文件)。
3. 就实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采取一切必要步
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并根据适用法律披露有关资料)。
4. 同意公司聘请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资管”)作为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计划管理人,聘请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的
销售机构。
5. 同意公司将相关基础资产转让给海通资管设立的专项计划
(储架项目名称暂定为:海通精诚 1-20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首期
专项计划名称暂定为:海通精诚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名
称具体以监管机构审核意见为准)。
6. 同意全额认购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7. 同意向专项计划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就专项计划资金
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全
部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授权经理层决定和办理上述事
宜。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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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下午两点,在鞍山东山宾馆会
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8 年 10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议案二和议案三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遵
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
2. 《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9-2021 年度)》、《原材料供应
协议(2019-2021 年度)》和《金融服务协议(2019-2021 年度)》中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1)为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交易;(2)
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交易条款进
行,或(如无可参考比较者)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
的;(3)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协议就有关交易于 2019、2020、
2021 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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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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