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17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 14:00 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7 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7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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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
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
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1)及本人身份证。
8、会议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
东区东风街 1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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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一、批准《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
供应协议(2019-2021 年度)〉的议案》。
议案二、批准《公司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原
材料供应协议(2019-2021 年度)〉的议案》。
议案三、批准《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
服务协议(2019-2021 年度)〉的议案》。
会议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四、批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议案五、批准《关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
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
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10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
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鞍钢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19-2021 年度)〉的关联
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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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议案一、批准《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 √
〈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9-2021 年度)〉
的议案》
2.00 议案二、批准《公司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 √
限公司签署的〈原材料供应协议(2019-2021 年
度)〉的议案》
3.00 议案三、批准《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
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2019-2021 年度)〉
的议案》
4.00 议案四、批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 √
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 议案五、批准《关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
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
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
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
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28 日(9:00-12:00,13:00-16: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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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联系电话:(0412)-8417273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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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议案一、批准《公司与鞍钢集团 √
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
供应协议(2019-2021 年度)〉的
议案》
2.00 议案二、批准《公司与攀钢集团 √
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原材料供应协议(2019-2021
年度)〉的议案》
3.00 议案三、批准《公司与鞍钢集团 √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
服务协议(2019-2021 年度)〉的
议案》
4.00 议案四、批准《关于变更公司经 √
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5.00 议案五、批准《关于公司在上海 √
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
议案》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
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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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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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
简称为“鞍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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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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