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7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
-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下午3:00至2018年12月7
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80,196,2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594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议案的表决),代表股份 52,252,41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0.3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
份 758,1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9 人,代表股份 51,494,2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1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52,252,4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3675%。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58,1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1,494,28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17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
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 227,943,839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5%;
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39,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
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远扬、焦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8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