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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6 月 28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2019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

-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下午3:00至2019年6月28

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1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玉堂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286,978,26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9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228,773,1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3915%。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8,205,0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54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

表股份59,034,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132%。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29,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8,205,09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1.548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2
    1、《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79,545,7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4101%;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01,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099%;

反对7,432,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6,798,5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374%;反对 17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54,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56%;

反对 179,7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3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79,545,7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4101%;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1,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099%;

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9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 2018 年末的总股本 504,000,000 股为基准,每 10 股派发现金

1.7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85,680,000.00 元;剩余

631,128,850.99 元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79,580,06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4220%;反对 7,39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
2.57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36,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680%;

反对 7,39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2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

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79,545,7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4101%;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1,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099%;

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9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5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79,545,7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4101%;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1,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099%;

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9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

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227,943,83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1,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099%;

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9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1,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099%;

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9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79,545,7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4101%;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1,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099%;

反对 7,432,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9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远扬、李永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7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9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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