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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9-09-26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上述人员根据《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奖励

基金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均    增持股   增持总    增持后持
 姓名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价(元/   数(万   金额      股数(万
                                               股)      股)   (元)      股)
                                2019 年
李泉      总裁助理   竞价交易                  7.44      1.12    83,328       2.02
                                9 月 25 日
                                2019 年
贾明怡    总裁助理   竞价交易                  7.42      2.03   150,626       2.03
                                9 月 25 日

       上述人员不排除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以及奖励金额的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本次增持完成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三 ) 本 次 增 持 人 承 诺 ,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的 规 定 ,

在 本 次 增持 完 成后 的 6 个 月 内不 转 让 其持 有 的公 司 股份 ,期满

后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有

关情况,并督促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