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王广基)2020-03-3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2017 年 6 月 28 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召
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的召集人,以及董事会战略、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2019 年度,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本人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的有关要求,现将 2019 年度的任职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分别为: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
发生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2019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
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9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年3月22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2、2019年4月26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3、2019年6月6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4、2019年8月23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9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分别对王健、陈胜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2、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涉及公司定期
报告的六次,其中:2018年度报告的相关工作的会议三次,以及2019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3、2019年3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个人述职、高管互
评、董事会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对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
考核,对2018年度公司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进行
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2019年8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通过了《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及奖
励基金兑现方案》。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9年度,本人为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超过了十个工作日,对公
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实时了解公司的动态。本人认
真遵守公司制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忠实履行职责,审议会议
提案时,以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原则,从专业角度出发,对重要事项均
进行必要的核实后,方才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经
营决策、规范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2019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感谢。
2020年,我将更加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保证董
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做出自身的贡献。
独立董事:王广基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