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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6-2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平、公正、

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梁玉堂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陈

胜、王健、汪洋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徐俊扬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聘任汪洋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尹建彪为公

司总经济师;同意聘任张宁、李泉、李剑、贾明怡、朱馨宁为公司总

裁助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此页无正文,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广基               高燕萍              沈永建




、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