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2021-06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洪荷芳(非失

信被执行人)、柯善治(非失信被执行人)、柯元立(非失信被执行人)、

柯善慧(非失信被执行人)、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非

失信被执行人,以下简称“艾德凯腾”)和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非

失信被执行人,以下简称“东升药业”)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以下

简称“《框架协议》”)。本次《框架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

架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交易事项

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后签署正式协议确定。

    2、关于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法人认定。艾

德凯腾系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新工集团”)参股公司,在本次交易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认定的关联法人。

    本次艾德凯腾作为共同投资方,可能与东升药业在科研、原料、

制剂及产业化方面产生合作。公司从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艾德凯腾为公司关联法人,《框架协议》
所涉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达成正式协议后,公

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国资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洪荷芳、柯善治、柯元立、柯善慧、艾德凯腾和东升药业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增资及股权受

让的方式取得东升药业不低于 55%的股权;艾德凯腾拟通过增资方式

取得东升药业 10%的股权。

    二、框架协议交易方介绍

    1、洪荷芳,持有东升药业 82.8571%。

    2、柯善治,持有东升药业 6.2857%。

    3、柯元立,持有东升药业 5.7143%。

    4、柯善慧,持有东升药业 5.1429%。

    上述 4 人互为近亲属关系。

    5、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西药、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生化试剂的技术

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

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人力

资源服务(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

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79026927W ,

法定代表人:何凌云,注册资本712.5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科

学园芝兰路18号。

    艾德凯腾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24万元,净利润-189万元,截止

202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518万元,总资产1,151万元。2021年1-9月

艾德凯腾实现营业收入530万元,净利润-135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

日的净资产383万元,总资产1,974万元。(未经审计)。

    艾德凯腾股东情况:




    在本次交易前,艾德凯腾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

    本次艾德凯腾作为共同投资方,可能与东升药业在科研、原料、

制剂及产业化方面产生合作。公司从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艾德凯腾为公司关联法人。

    《框架协议》所涉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达

成正式协议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国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6、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加工、制造、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药品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技术

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217950547658 ;法定代表人:周元春;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主要股东:洪荷芳占 82.8571%,柯善

治占 6.2857%,柯元立占 5.7143%,柯善慧占 5.1429%。

    东升药业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142 万元,净利润 127 万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892 万元,总资产 4,274 万元;2021

年 1-10 月东升药业实现营业收入 1,977 万元,净利润-120 万元,截

止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951 万元,总资产 3,749 万元。(未

经审计)。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

        丙方 1:洪荷芳

        丙方 2:柯善治

        丙方 3:柯元立

        丙方 4:柯善慧
    丁方: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一)交易方案及交易安排

    1、现丙方放弃股东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东优先购买权,甲方拟

通过增资及股权受让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不低于 55%的股权;乙方拟

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 10%的股权(以下统称“本次交易”)。甲

方、乙方均分两次缴纳本次交易的增资款,在工商变更后 30 日内缴

纳首期 50%增资款,在工商变更后一年内缴纳剩余增资款。本次交易

的最终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

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具体方式及比例待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全面尽

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及备案等工作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丙方将其持有的不超过 5%的股权

转让给经营管理团队,甲方、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公司治理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

甲方有权委派 3 名董事、乙方有权委派 1 名董事、丙方有权委派 1 名

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

成,其中甲方有权委派 2 名监事、丙方有权委派 1 名监事,监事会主

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2)管理层成员由目标公司董事会聘任。为保持目标公司经营

稳定,董事会原则上在目标公司现有团队成员中优先选择聘任。

    3、丙方的退出机制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三年后,在目标公司的净
资产保值增值前提下,丙方可以选择退出公司,股权退出的价格不低

于本次投资估值,若丙方有意向第三方转让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部

分股权的,该第三方应当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将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审计和资产评估,在上述审计、资产评估及备案工作基础上,各方将

根据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甲方、乙方对目标公司投资的具体事宜。本

次交易最终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二)各方承诺

    1、甲方、乙方承诺:

    甲方、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用于投资丁方的资金

均为自有资金。

    2、丙方、丁方承诺:

    (1)丁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丙方合法持有丁方全

部股权;

    (2)丙方、丁方保证目标公司股权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

质押等权利负担、冻结等情形;

    (3)丙方、丁方应保证向甲方、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

实、完整、合法、有效;

    (4)丙方同意自正式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其不再是丁方的股

东之后的三年期限,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投资

或经营任何与丁方竞争的业务。

    (三)排他性条款
    在本协议期限内,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丁方不得与

任何第三方就目标公司进行任何类似本次交易或与达成本协议拟定

交易相矛盾的任何其他交易(上述任何交易称为“第三方交易”),并

立即终止与任何人就第三方交易开展的任何讨论或协商(如有),不

向任何人就第三方交易提供任何信息。若丙方、丁方违反本条款约定,

则丙方、丁方应赔偿甲方、乙方的损失。

    (四)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止。如在此

期限内,各方未能签署正式投资协议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

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

所作的承诺与保证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该方应被视为

违约,违约方应自收到守约方明示其违约的通知后三十(30)日内纠正

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医药板块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包含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为一体的医药制造全产业链布局。公司拟通过增资及股权受让的方式
取得东升药业不低于 55%的股权,符合公司“医药和医康养护两个平

台建设,实现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战略要求;有利于聚焦公司原有优势

领域,谋求医药制造产业链上游资源整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夯实

医药产业发展根基。有利于推动科研、原料、制剂及产业化的深度融

合,达成战略合作聚合效应 1+1 大于 2。有利于助力新药研发,提高

研发项目筛选空间,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之路,提升核心技术能力,

推动公司医药工业板块高质量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框架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付诸

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交易事项尚需进一步协

商后签署正式协议,待相关方达成正式协议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国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框架协议》及其后续正式协议

的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框架协议情况。

    公司拟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签署《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

目招商引资协议》,(以下简称“《招商引资协议》”)公司在合肥市蜀

山区投资建设医养结合型示范类健康养老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 7 亿

元人民币(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费用、项目

建设费用等),项目实施主体: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招商引资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0)。目前《招商引资协议》正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审

批之中。

    七、备查文件

    《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