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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01-22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

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05)。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期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

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5、《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

    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以上提案第 2、4、5、6 项属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的提案,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第 7 项为关

联交易,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第 7 项提案的表

决。

    (二)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十三次、十五

次、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0

月27日、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2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三)上述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5.0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6.00        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7.00                                                     √
                 情况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授

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1月25日17:00之前送

达或传真到公司,采用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本公

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

2:00-5:00)。

    (三)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相关文件: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

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

户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

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

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

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

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

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

记手续。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电话:025-83118511      传真:025-8311248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9。

    2、投票简称:金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

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陵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授权委托书指示
      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
      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所产
      生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5.0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6.00     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7.00                                                 √
             情况的议案》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二二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
   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3、委托人为法人,
   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