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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或“公司”)2020

年 10 月 15 日、2021 年 7 月 30 日、2021 年 8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先后披露了湖州国信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物资”)、

陈国强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一审判决以及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判决情况。前

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 年 8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金陵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1-042、2022-015)。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

知书》(2022)浙民申 2158 号,主要内容:“再审申请人国信物资、

陈国强与被申请人金陵药业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的(2021)浙 05 民终 1401 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

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本案已经组成再审合议庭
进行审查。”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已披露诉讼案件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不存在

累计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

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着手再审应诉准备工作,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2022)

浙民申 2158 号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