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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06-0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                    修改后的内容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
第十一条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总裁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负责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裁助理。                                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裁助理。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
                                                                         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保健食
                                                                         品生产;食品销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进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西药                      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原料和制剂、生化制品、医疗器械销售、第一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                      饮料生产;化妆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
           械、日用口罩(非医用)、保健食品、化妆品、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医药包装装潢印刷制品、天然饮料生产、销售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限分支机构经营)。新产品研制、技术服务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及开发,医疗信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一般项目:脏器生化制药机械制造;第一类医疗器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                      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                      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学研究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                      和试验发展;药物检测仪器销售;技术进出口;货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                      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互联网销售
           法须经批准和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
           展经营活动)                                                  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经纪;
                                                                         农副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1
                                                                       活动)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项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东大会决议;因第(三)项、第(五)项、第                  因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原因收购
  第一款                                                    第一款
             (六)项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事会会议决议。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列职权: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第四十条    决算方案;                                    第四十条    算方案;
   第一款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第一款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补亏损方案;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决议;


                                                                                                                   2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事项;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一)、(二)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案;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六)审议公司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二)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
             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议通过。                                                   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三)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资产 10%的担保;                                           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
             供的担保。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担保。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监事会 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第三款                                                    第三款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料。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日;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
                                                                       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
             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
             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
                                                                       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
             由。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并不得迟于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并不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


                                                                                                                  4
             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变更。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 、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第七十七条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二)
                  (六)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二)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一票表决权。                                             权。
第七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第七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
               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
               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权股份的股东 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限制。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
 第八十七条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    第八十七条
                                                                         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 关
   第一款      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      第一款
                                                                         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票、监票。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第一百零四条                                              第一百零四条
               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6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
                 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十)聘任或者解                              对外捐赠 等事项;……(十)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
                 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                              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第一百零七条第                                                        第一百零七条第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负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 聘
      一款                                                                  一款
                 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裁助理等高                              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 副总裁、总会计师(财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报 酬 事 项 和奖 惩 事                    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裁助理等高
                 项;……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股东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




                                                                                                                                 7
                   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财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务资助、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对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董事会有关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贷款审批、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做好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
               易的权限如下:                                              工作;建立董事会跟踪落实、重大项目后评估、违
                   (一)对外投资                                          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机制。
                   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董事会的权限如下:
               资产的 20%。                                                     (一)对外投资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同一项目的                         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对外投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                    的 20%。
               规定为限。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以下几项:1、股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同一项目的对外
               权投资(包括设立新企业、股权收购、增资扩                    投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条
               股);2、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以下几项:1、股权投资(包括设
               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债                    立新企业、股权收购、增资扩股);2、证券投资(包
               券投资等);3、委托贷款。                                   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其中,股权投资、委托贷款单项投资不超                    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等);3、委托理财 。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                             其中,股权投资 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上述对外投资如果同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
               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对外投资如果同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算数据;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8
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万元;
过 500 万元;                                    处置对外投资项目的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其绝对值计算。                               对值计算。
     (二)收购、出售资产                         (二)收购出售资产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的 20%。                                     20%。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资产或相关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
资产分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以其在此期间的     分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
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收购、出售重大资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超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须提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须提请股东
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
     公司收购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扩大         公司收购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扩大经营
经营规模以及调整、优化提升现有业务流程和     规模以及调整、优化提升现有业务流程和经营水平
经营水平而实施的,对已有生产设施的技术改     而实施的,对已有生产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更新、新


                                                                                       9
造和更新、新建或购置厂房、购置新设备、新       建或购置厂房、购置新设备、新产品开发、购买专
产品开发、购买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等。           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等。
     (三)贷款审批                                 (三)贷款审批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的 10%。                                       10%。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比上年度末增加的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比上年度末增加的借款
借款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
30%。                                               (四)财务资助
     (四)资产抵押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的 40%。                                       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进行的资产抵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
押,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另有
限。                                           规定的除外:
     (五)对外担保事项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      净资产的 10%;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制人     负债率超过 70%;
及其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          3、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4、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3、公司对外担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未超     形。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
     4、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   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六)关联交易                            关联人的,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10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无偿对外提供财务资
下。                                        助。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分次进         (五)资产抵押
行的同类关联交易,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40%。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进行的资产抵押,
                                            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六)对外担保事项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3、公司对外担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未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七)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下。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分次进行的
                                            同类关联交易,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
                                            规定为限。
                                                   (八)对外捐赠
                                                   单次对外捐赠 50 万元以下。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同一主体的对外


                                                                                       11
捐赠,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外捐赠,以其在
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 150 万元为限。




                                         12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 2-4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聘。                                                             公司设执行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公司设副总裁 2-4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责人和总裁助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
                                                                              人)1 名、总工程师 1 名、总经济师 1 名和总裁助
                                                                              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八条
                 裁、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                     经济师和总裁助理;
                 经济师和总裁助理;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在
                     (八)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收购出售资产、 贷款审批、资
                 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出售、贷款                     产抵押、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等事项;
                 审批、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3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有关副总裁的任免程序、副总裁与总裁的
                 关系,由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总裁工作细则予以                        有关执行总裁 、副总裁的任免程序;执行总裁、
第一百三十二条   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总裁与总裁的关系,由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总裁工
                                                                             作细则予以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第一百三十四条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第一百三十四条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
                                                                             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一百三十九条
                 完整。                                                      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4
                                                                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和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节              职工民主管理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建立工会基层组织,并依法开展工会活动。
                                                                                 工会代表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
                                                            第一百五十六条   督,表达职工意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动员
                                                                             和组织职工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节              劳动人事制度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
                                                                             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
                                                                             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劳
                                                            第一百五十八条
                                                                             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
                                                                             人事和工资制度。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
               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
第一百五十七   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
                                                             第一百六十条
条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 披露中期报
               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告。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15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进行编制。
         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若编号有调整,则可在上述修订的基础上顺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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