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2-06-0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 修改后的内容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第七条 损方案; 第七条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 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十六)审议公司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十六)审议公司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二)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案; (一)、(二)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报股东大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关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贷款 董事会有关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贷款审
审批、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 批、财务资助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如下: 易、对外捐赠 的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 (一)对外投资
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 20%。 的 20%。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对同一项目的对外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同一项目的对外
第九条 第九条
投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投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以下几项:1、股权投资(包括设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以下几项:1、股权投资(包括设
立新企业、股权收购、增资扩股);2、证券投资(包 立新企业、股权收购、增资扩股);2、证券投资(包
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等);3、委托贷款。 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等);3、委托理财 。
其中,股权投资、委托贷款单项投资不超过公 其中,股权投资 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
上述对外投资如果同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上述对外投资如果同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处置对外投资项目的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
对值计算。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二)收购、出售资产 对值计算。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二)收购出售资产
20%。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对同一资产或相关 20%。
资产分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对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
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分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
公司在一年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超
(三)贷款审批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须提请股东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大会审议。
10%。 (三)贷款审批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比上年度末增加的借款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 10%。
(四)资产抵押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比上年度末增加的借款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
40%。 (四)财务资助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行的资产抵押,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五)对外担保事项 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另有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规定的除外:
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 净资产的 10%;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未超过公 负债率超过 7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
(六)关联交易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下。 4、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与同一关联人分次进行 形。
的同类关联交易,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
述规定为限。 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
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的,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无偿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
(五)资产抵押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40%。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分次进行的资产抵押,
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六)对外担保事项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未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七)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下。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 与同一关联人分次进行
的同类关联交易,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
述规定为限。
(八)对外捐赠
单次对外捐赠 50 万元以下。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同一主体的对外
捐赠,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外捐赠,以其在
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150万元为限。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以及表决程序。 间以及表决程序。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并不得迟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并不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
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第四十三条 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第四十三条
投票结果为准。
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
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