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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2-06-0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                   修改后的内容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第七条   损方案;                                             第七条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                                                           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十六)审议公司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十六)审议公司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二)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案;                 (一)、(二)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报股东大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关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贷款                   董事会有关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贷款审
         审批、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               批、财务资助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如下:                                                     易、对外捐赠 的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                                             (一)对外投资
              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 20%。                                                   的 20%。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对同一项目的对外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同一项目的对外
第九条                                                     第九条
         投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投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以下几项:1、股权投资(包括设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以下几项:1、股权投资(包括设
         立新企业、股权收购、增资扩股);2、证券投资(包            立新企业、股权收购、增资扩股);2、证券投资(包
         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等);3、委托贷款。                  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等);3、委托理财 。
              其中,股权投资、委托贷款单项投资不超过公                   其中,股权投资 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
              上述对外投资如果同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上述对外投资如果同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处置对外投资项目的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
对值计算。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二)收购、出售资产                        对值计算。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二)收购出售资产
20%。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对同一资产或相关    20%。
资产分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对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
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分次进行的收购或出售,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
     公司在一年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超
     (三)贷款审批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须提请股东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大会审议。
10%。                                                 (三)贷款审批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比上年度末增加的借款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       10%。
     (四)资产抵押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比上年度末增加的借款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
40%。                                                 (四)财务资助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行的资产抵押,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五)对外担保事项                          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另有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规定的除外:
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   净资产的 10%;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未超过公   负债率超过 7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
     (六)关联交易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下。        4、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与同一关联人分次进行    形。
的同类关联交易,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
述规定为限。                                     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
                                                 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的,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无偿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
     (五)资产抵押
     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40%。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分次进行的资产抵押,
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六)对外担保事项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未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七)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下。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 与同一关联人分次进行
的同类关联交易,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
述规定为限。
      (八)对外捐赠
    单次对外捐赠 50 万元以下。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同一主体的对外
捐赠,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外捐赠,以其在
                                                                          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150万元为限。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以及表决程序。                                             间以及表决程序。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并不得迟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并不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
                                                                          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第四十三条   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第四十三条
                                                                          投票结果为准。
             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
                                                            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