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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拆迁补偿事项概述

    2021 年 12 月 3 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

业”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金陵药业浙江天峰制药厂

与湖州南太湖新区拆迁事务所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根据《拆迁

补偿协议书》约定,公司将获得拆迁补偿款人民币共计 15,511.4065

万元。上述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刊

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62)。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湖州市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征地拆迁资金专户转付的首笔拆迁补偿款 6,204 万元。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2 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本次收到拆迁补偿款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州市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资金专
户转付的拆迁补偿款2,281.5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拆

迁补偿款8,485.50万元,仍有7,025.9065万元拆迁款尚未收到。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已收到的拆迁补偿款将扣除

对应的已移交被拆迁资产的账面净值、以及相关搬迁安置费用后计入

资产处置收益,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具体金额和会计处理

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