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拆迁补偿事项概述
2021 年 12 月 3 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
业”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金陵药业浙江天峰制药厂
与湖州南太湖新区拆迁事务所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根据《拆迁
补偿协议书》约定,公司将获得拆迁补偿款人民币共计 15,511.4065
万元。上述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刊
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62)。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湖州市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征地拆迁资金专户转付的首笔拆迁补偿款 6,204 万元。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2 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本次收到拆迁补偿款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州市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资金专
户转付的拆迁补偿款2,281.5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拆
迁补偿款8,485.50万元,仍有7,025.9065万元拆迁款尚未收到。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已收到的拆迁补偿款将扣除
对应的已移交被拆迁资产的账面净值、以及相关搬迁安置费用后计入
资产处置收益,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具体金额和会计处理
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