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要求
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
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
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涉及
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规定。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
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规定①,自解
释公布之日起施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
更规定②、③。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
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
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
额;
2、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3、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
会计处理;
4、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