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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汇通: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3-29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4 次,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1、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 2017 年
度工作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3、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4、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有关情况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公司内控制度
执行情况、公司决策程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营运作情况合规合法,
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及
2018 年度利润表和 2018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此审计报告公允、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和金额变更。
    4、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的问题。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通过签署有关协议执行,定价原
则合理、公允,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出现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