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汇通: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聘任张万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21-05-15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张万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作为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
张万军先生为副总经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询张万军先生的基本资料及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张万军
先生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张万军先生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前述处罚和惩戒尚未解除
的情形。张万军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万军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合上述情况,同意聘任张万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山 徐翔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