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2698 债券简称:18 南方 01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
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
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发布的解释 15 号和解
释 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