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关于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9-03-28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403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1002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国重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
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中国重汽编制了上述汇总表。设计、执行
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汇总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
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重汽管理层的责任。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403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
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
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中国重汽编制的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
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
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中国重汽披露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邓锡麟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3 月 26 日 ————————
印嘉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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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为中国重汽之控股公司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的利息及手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续费支出
一、存放于中国重汽财务公司
1 784,980,142.69 54,658,799,481.58 (54,788,312,433.89) 655,467,190.38 18,563,901.19 -
存款
二、中国重汽财务公司开具商
2 - - - - - -
业承兑汇票
三、向中国重汽财务公司进行
3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
票据贴现
四、从中国重汽财务公司获取
4 4,400,000,000.00 2,200,000,000.00 (4,400,000,000.00) 2,200,000,000.00 - 103,366,077.26
短期借款
五、从中国重汽财务公司获取
5 - - - - - -
长期借款
本表已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于有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涤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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