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 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审议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是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结合国内同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而提议,有利于调动公司独 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的需要。 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爱玲、周书民、马增荣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