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9-3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股票代码:0009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 1 号龙奥大厦 E 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九月
1
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 15 号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第 15 号准则》等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重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重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变动系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
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集团”)45%
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从而导致济南
市国资委通过重汽集团间接持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重汽”)的股份权益减少之行为。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济南市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
指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
上市公司、中国重汽 指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 指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国投 指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重汽集团 指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香港) 指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重汽集团 45%股权无偿划转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山东重工,从而导致济南市国资委通过重汽集团间接
持有中国重汽的股份权益减少之行为
济南市国资委与山东重工签署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
无偿划转协议 指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人民币元、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性质 机关法人
单位负责人 刘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1000043281341
住所/通讯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 1 号龙奥大厦 E 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济南市国资委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永久居留权
党委书记、
刘科 无 男 中国 中国 否
主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济南市国资委未直接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
达到或超过 5%的情形。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有利于促进卡车及相关产业聚集发展,贯彻落实央有关国有企
业改革的精神以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规划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汽
车产业战略重组的决策部署,促进重汽集团与山东重工在卡车和动力总成等业务
优势互补性和资源协同性。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济南市国资委仍持有重汽集团 35%股权,而山东重工
取得重汽集团 45%股权。同时,山东国投将持有的重汽集团 20%股权除资产收
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山东重工行使,即山东重工成为重汽集团的控股股
东并取得其控制权,从而通过重汽集团取得并控制中国重汽 433,143,126 股股份
权益,占中国重汽总股本的比例为 64.55%。中国重汽实际控制人将由济南市国
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最终受益人为山东省政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
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发生
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
定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重汽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中国重汽 433,143,126 股股
份,占中国重汽总股本的比例为 64.55%,为中国重汽控股股东。济南市国资委
持有重汽集团 80%股权,为中国重汽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济南市国资委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0% 20%
重汽集团
100%
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
51%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63.78% 0.768%
中国重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济南市国资委仍持有重汽集团 35%股权,山东重工持
有重汽集团 45%股权,并实际控制及支配重汽集团 65%的股权表决权,即山东
重工通过重汽集团取得并控制中国重汽 64.55%的股份权益。中国重汽实际控制
人将由济南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最终受益人为山东省政府。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中国重汽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7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 山东国惠投资 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有限公司 理事会
70% 20% 10%
20%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 股权 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
35% 45% 20%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
100%
中国重汽(维京群
岛)有限公司
51%
中国重汽(香港)
有限公司
63.78% 0.7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
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交易协议的有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是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重汽集团 45%股权无偿划转至
山东重工。2019 年 9 月 25 日,济南市国资委与山东重工签署了《中国重型汽车
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主体
划出方为济南市国资委,划入方为山东重工。
2、无偿划转的标的
无偿划转的标的为济南市国资委持有的重汽集团 45%的股权。
3、生效条件
济南市国资委与山东重工签署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
8
划转协议》自缔约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经济南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国资委分别
批准后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 年 9 月 23 日,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
股份回购守则》作出山东重工并无于《收购守则》第 26.1 条项下发出强制要约
责任的决定;
2、2019 年 9 月 23 日,济南市政府同意本次股权划转事项;
3、2019 年 9 月 25 日,济南市国资委与山东重工签署了《中国重型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4、2019 年 9 月 27 日,山东国投与山东重工签署了《国有股权授权行使并
一致行动协议》;
5、2019 年 9 月 29 日,山东重工收到山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山东省国资委
关于无偿划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5%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鲁国
资产权字[2019]44 号),山东省国资委批准本次股权划转。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核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履行的程序包括:
1、本次收购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
2、本次收购尚待中国证监会豁免山东重工的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
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9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济南市国资委将不再通过重汽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不再对上市公司具有控制权。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山东重工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山东重工的主体资格、
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山东重工具备上市公司的
收购资格条件,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济南市国资委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
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刘 科
2019 年 9 月 29 日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之协议
三、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的批复文件
四、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的批复文件
1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签章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刘 科
2019 年 9 月 29 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 上 市 公 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名称 车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中国重汽 股票代码 00095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
义务人名 义务人注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 号龙奥大厦 E 区
称 册地
拥有权益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
有 □ 无 √
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数量: 间接控制 433,143,126 股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64.5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 减少间接控制 433,143,126 股
例
变动比例: 减少间接控制 64.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况)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履行的程序包括:
是否已得到批准 1、本次收购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
垄断审查;
2、本次收购尚待中国证监会豁免山东重工的要
约收购义务。
18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章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刘 科
2019 年 9 月 29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