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8-11
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
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
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辞退福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优化人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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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妥善安置公司职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后续健康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辞退福
利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宏、马增荣、周书民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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