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9-11
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
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
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王德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宋进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职务,其职务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我们对公司的安排表示认可。经核查,前述人员的辞
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和
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对曲洪坤女士、云清田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曲洪坤女士、
云清田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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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提名曲洪坤女士、云清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张秋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张秋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宏、马增荣、周书民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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