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公告2020-09-2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4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措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
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相关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股本总额均将大
幅度提升,募集资金将充实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募集
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也将随之增加,
公司综合竞争力得到加强。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
在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内的经济效益及股东回报需要一定时
间实现,因此,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
薄,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
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11 月实施完成;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 16,811.16 万股。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7,108.08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为 83,919.24 万股。假设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 万元,不考虑扣
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告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2,338.57 万元。
假设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
情况进行测算:①较 2019 年度下降 30%;②较 2019 年度持平;③较
2019 年度增长 30%;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净利润、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未来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不进行利润
分配;
6、在预测 2020 年 11 月末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
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
可能产生的股份变动事宜;
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
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
期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
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具体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名称
日/2019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67,108.08 67,108.08 83,919.24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16,811.16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7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的日期 2020 年 11 月
假设 1: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下降 3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2,338.57 85,637.00 85,637.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230 1.2761 1.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230 1.2761 1.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74% 13.56% 12.41%
假设 2: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持平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2,338.57 122,338.57 122,338.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230 1.8230 1.7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230 1.8230 1.7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74% 18.82% 17.27%
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假设 3: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相比增长率为 3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2,338.57 159,040.14 159,040.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230 2.3699 2.32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230 2.3699 2.32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74% 23.80% 21.89%
由上表可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的情况下,
如果发行完成后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
等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公司的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
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从中长期来看,随着项目陆续建成并产生效益,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得以进一步提高,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会逐
步上升。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顺应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
行业领先地位并提升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发布的《中国
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分别投向重卡整车及核心部件的制造,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
金等。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立足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现
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状展开,旨在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整车生
产能力及核心零部件的供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保证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保护公
司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以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普
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
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实现对
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贡献,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
期回报的摊薄。
(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
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地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
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
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
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
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
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
平。
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六、相关方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
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
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
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