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2020-11-2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5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反馈意见
补充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785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
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重汽
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
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反馈
意见的回复》。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
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
有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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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
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上述反馈意见修订稿书面回复材料报送
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
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中 国 证券 报》、《 证 券 时报》、《证 券 日 报》 和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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