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 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 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宏、马增荣、周书民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