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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汽:保荐机构关于中国重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2021-03-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证监许可[2020]3382 号文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重汽”、“发行人”或“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111,600 股新股。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
与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联席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证券与中泰证券以下统称“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
大会决议,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
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 年 1 月 27 日),发行底
价为 29.8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
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9.8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二)发行对象


                                      1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3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
相关决议的规定。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 168,111,600 股,符合发行人 2020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批准要求,符合贵会《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 号)中关于“核准你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168,111,600 股新股”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 29.82 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13,087,912.00 元,
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 700,000.00 万元,符合发行人 2020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0 万元的要求。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金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
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2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
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 号),
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1 年 1 月 14 日,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国重汽
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以下简称
“《拟询价对象名单》”),包括:截止 2021 年 1 月 1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8 家股东(剔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
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共计 2 家)、基金公司 25 家、证券公司
13 家、保险公司 11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14 家,
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74 家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1 年 1 月
14 日)后至申购截止日(2021 年 2 月 1 日),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41 名新增投
资者的认购意向,分别是: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山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冀万
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财金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
限公司、济南国惠兴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AG、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永中、潘旭虹、共青城胜恒投资管

                                    3
理有限公司、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泰同
信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阴君泰扬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济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拓盈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Deutsche Bank AG、山东省财金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鼎汇科技有限公司、北信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青岛城投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联席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
件或快递方式进行确认,发送对象均表示收到《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
的规定。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 9:00-12:00,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
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0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
相关文件。截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 12:00,共收到 12 个认购对象汇出的保证金共
计 36,000 万元。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累计认
                                           报价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购金额
                                         (元/股)            保证金     效报价
                                                     (万元)
                                          32.50      16,800
 1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31.75      18,100

                                     4
                                                             累计认
                                                   报价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购金额
                                                 (元/股)            保证金     效报价
                                                             (万元)
                                                  30.62      19,300
 2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      15,000    不适用      是
 3               Deutsche Bank AG                 33.73      15,000      是        是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83      15,000    不适用      是
                                                  31.67      17,600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29.89      19,600
 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51      15,200    不适用      是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7                                                31.12      15,000      是        是
                   红-个人分红
 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20      16,000    不适用      是
                                                  31.31      15,000
 9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56      22,500      是        是
                                                  29.82      30,000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25      15,500    不适用      是
 11          上海山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6.01      30,000      是        是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
 12                                               30.15      15,000      是        是
                      理产品
                                                  35.98      15,00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
 13                                               32.57      15,000      是        是
                    -个险投连
                                                  30.15      15,000
 1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00      15,000    不适用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
 15                                                32.5      16,000      是        是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30.51      37,200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29.82      37,300
                                                  35.12      15,000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88      20,000      是        是
                                                  30.00      30,500
 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33      30,000      是        是
                                                  31.20      20,000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30.33      39,000
 20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00      20,000      是        是
                   合计                                      423,400

       首 轮 申购 报价 结 束后 ,获 配投 资 者认 购股 份数 量 低于 批文 核准 数 量
(168,111,600 股)、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700,000.00
万元)且认购对象数量未超过 35 名,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以首
轮报价确定的发行价格 29.82 元/股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各投资者实际追加认购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5
     追加认购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 6,000 万元,设定追加申购定金为 1,000 万元。
         在《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即 2021 年 1 月 29 日发出《追加
     认购邀请书》起至 2021 年 2 月 1 日 17 时止,在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14 名认购对象提交的《追加申购单》。其中,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至联席主承销商指
     定账户,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追加申购单传真时间
     超出有效申购时间,两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其余 12 名投资者的追加申购均符
     合《追加认购邀请书》中对追加认购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根据《发行方案》
     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
     缴纳申购定金;已参与首轮申购的投资者若参加追加认购,无需追加缴纳申购定
     金。追加认购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证金         申购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15,000      不适用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
 2                                                 29.82    3,800        是          是
        项型养老金产品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1,100       不适用       是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82    6,200         是         是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5,000       不适用       是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1,300       不适用       是
 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82    9,000         是         是
 8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500        不适用       是
 9      UBS AG                                     29.82    18,000       是          是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82    15,000       是          是
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82     8,000       是          是
12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82    6,000        是          是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3                                                 29.82    4,000        是          否
        个人分红
14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82    20,000       否          否
                    合计                                   112,900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首轮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
     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82元/股,首轮申购价格在29.82元/股及以上的20名认购对
     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

                                               6
       由于2021年1月29日首轮询价结束后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协商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的价格为首轮询价形成的价格(即29.82元/股)。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1年1月29日发出
 《追加认购邀请书》起至2021年2月1日17时止对《追加认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
 档,并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首轮认购已申购者优先:优先满足在首轮认购申购报价日(2021年1
 月29日9:00-12:00)已申购者的有效追加认购需求。首轮认购已申购者之间根据
 首轮认购的优先顺序进行配售;
       (2)对于未参与首轮认购的其他追加认购投资者,将按照认购金额优先,
 认购金额相同的将按照收到《追加申购单》传真时间(以本次发行指定的传真机
 收到时间为准)优先的顺序满足投资者的追加认购需求。
       结合首轮认购时的获配情况和追加认购的结果,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
 共计23名,发行价格为29.82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68,111,600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5,013,087,912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1     上海山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9.82     10,060,362   299,999,994.8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
 2                                                    29.82     5,030,181    149,999,997.42
       连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82     12,307,176   366,999,988.32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10,060,362   299,999,994.84
 5     Deutsche Bank AG                               29.82     5,030,181    149,999,997.42
 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5,097,247    151,999,905.54
 7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6,639,837    197,999,939.3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
 8                                                    29.82     6,639,839    197,999,998.98
       老金产品
 9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8,249,494    245,999,911.08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82     10,060,362   299,999,994.84
 11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82     13,078,470   389,999,975.40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9.82     13,078,470   389,999,975.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13                                                   29.82     5,030,181    149,999,997.42
       红
 14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82     6,706,908    199,999,996.56
 15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5,030,181    149,999,997.42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12,776,655   380,999,852.10


                                          7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1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5,633,789    167,999,587.98
 1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5,365,524    159,999,925.68
 19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29.82      5,030,181    149,999,997.42
 20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      5,030,180    149,999,967.60
 21     UBS AG                                      29.82      6,036,217    179,999,990.94
 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82      5,030,181    149,999,997.42
 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82      1,109,622     33,088,928.04
                               合计                           168,111,600   5,013,087,912.00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
 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
 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
 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
 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
 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五)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
 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
 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中国重汽
 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8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
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并保证配合联席主承
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本单位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则已按以上法
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的或私募资产
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
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滨江壹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涉及发行人或联席主承销商关联方,该产品的认购金额 300 万元
为无效申购。除上述情况外,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中国重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
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
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私募备案情况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
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
查情况如下:
    上海山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般的企业法人,Deutsche Bank AG、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证券公司,上述发行对象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9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
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2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
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3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5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
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4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7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
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1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养老金产品、企业年金、
11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2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24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1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养老金产品、企业年金、
2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1 个资
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备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2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1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
品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
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
分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
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
决议的规定。
    (六)缴款与验资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中
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
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按规定于 2021 年 2 月 4 日 17:00 前将认购款划至
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17:00 前,认购对象均已
及时足额缴款。
    本次非 公开发 行最 终募集 资金规 模为 5,013,087,912.00 元, 发行 股数为
168,111,600 股。
    2021 年 2 月 5 日,联席主承销商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
额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
    2021 年 2 月 5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网下认购资金到账的
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617056_J01 号)。经审验,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立的
4000010229200147938 号账户)已按时收到中国重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013,087,912.00 元(伍拾亿壹仟叁佰零捌万柒仟玖佰壹拾贰元
整)。


                                    11
    2021 年 2 月 7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617056_J02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止,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已发行 168,111,6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013,087,912.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登
记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704,633.59 元(不含税)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际募集 资金净 额共计人 民币 5,001,383,278.41 元 ,其中 增加股本 人民币
168,111,600.00 元,出资溢价部分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833,271,678.41 元。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
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12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
于2020年12月8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2020年12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的核准批复,并于2020
年12月18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
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0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联席主承销商和


                                    12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
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以下无正文)




                                  13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                 樊灿宇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2 月 10 日




                                  1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李峰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10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