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1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 重汽”)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70,110.79 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 证监 许可[2020]3382 号),核准公 司非 公开 发 行不 超过 168,111,600 股新股。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68,111,6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价格为每股 29.8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013,087,912.00 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704,633.5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1,383,278.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安永事 务所 ”)出具 的“安永 华明(2021 )验字第 61617056_J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金额 募集资金 1 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 869,760.00 470,000.00 360,138.33 高性能桥壳自动化智能生产线 0 2 36,879.00 30,000.00 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140,000.00 合计 1,106,639.00 700,000.00 500,138.33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需要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更好的把握市场机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根据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17056_J01 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自公司披露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起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1,107,859.3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用 截止2021年2月 序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28日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号 投入金额 智能网联(新能源) 1 869,760.00 360,138.33 70,110.79 70,110.79 重卡项目 高性能桥壳自动化 2 36,879.00 0 - - 智能生产线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3 200,000.00 140,000.00 - - 充流动资金 合计 1,106,639.00 500,138.33 70,110.79 70,110.79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 资金 701,107,859.3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 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701,107,859.30 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由安永事务所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701,107,859.30 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四)会计师意见 安永事务所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 字第 61617056_J01 号),安永事务所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编制,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重汽 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 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17056_J01 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