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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3-1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1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

重汽”)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70,110.79 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 证监 许可[2020]3382 号),核准公 司非 公开 发 行不 超过

168,111,600 股新股。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68,111,6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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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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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为每股 29.8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013,087,912.00 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704,633.5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1,383,278.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安永事 务所 ”)出具 的“安永 华明(2021 )验字第

61617056_J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金额          募集资金

1    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     869,760.00      470,000.00     360,138.33

     高性能桥壳自动化智能生产线                                             0
2                                    36,879.00       30,000.00
     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140,000.00

              合计                1,106,639.00      700,000.00     500,138.33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需要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更好的把握市场机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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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临时公告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根据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17056_J01 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自公司披露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起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1,107,859.3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用       截止2021年2月
序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28日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号
                                                              投入金额
     智能网联(新能源)
1                           869,760.00        360,138.33        70,110.79    70,110.79
     重卡项目
     高性能桥壳自动化
2                            36,879.00                0                 -            -
     智能生产线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3                           200,000.00        140,000.00                -            -
     充流动资金
         合计             1,106,639.00        500,138.33        70,110.79    70,110.79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

资金 701,107,859.3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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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

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701,107,859.30 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由安永事务所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701,107,859.30 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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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意见

    安永事务所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

字第 61617056_J01 号),安永事务所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编制,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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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重汽

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

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17056_J01 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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