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20211230-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12-31
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
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
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对副总经理季建国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的提名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
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未发现季建国先生、高翔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季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高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次聘任的高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
独立董事意见
见
公司对季建国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季建国先生有《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提名季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张宏、马增荣、周书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