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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汽:关联交易公告2022-01-2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0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重汽(济南)后市

场智慧服务有限公司(“后市场公司”)、重汽(济南)车桥有限公司

(“车桥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签署了相

关房屋租赁协议。目前,由于相关协议到期,根据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公司近日与相关出租方对

房屋租赁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了相关协议。

    涉及的出租方中,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汽集团”)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动力公司”)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重汽香港”)的子

公司;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港豪公司”)为重汽香港公司的子公

司。本公司和后市场公司、车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构成了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对《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中的事项予以审议。独立

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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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关联董事刘正涛先生、孙成龙先生、李霞女士进行了回避

表决;最终以同意 4 票,回避表决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

结果逐项通过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注册资本 102628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 777 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140905P,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

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

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

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

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141,640.16 万元,净资产

317,920.65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8,836.09 万元。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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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蔡东,注册资本 671308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章

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787411873C,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发动机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研

发、中试,对外进行计量培训、评审,提供动力能源(风、水、电、

汽,只限于提供,不含自制),自有土地、房屋设备租赁,物流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2,297,462.35 万元,净资产

1,219,992.1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81,088.81 万元。

    3、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牛艳丽,注册资本 150370 万港元,注册地址:山

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 777 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十一层,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70100672267509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

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

的产品;进出口贸易(电子、机械设备、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

件;汽车及配件;贱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

解产品(工业用);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木浆及其它纤维状

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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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等);自有房屋租赁(以上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 止 2020 年 末,该 公司 总资 产 157,618.19 万元 ,净资 产

138,390.0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8,882.71 万元。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且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属于良

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同时,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照同地区土地及房屋租赁价格

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重汽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含税年租金为人民币 1,406 万元。

所租赁的房屋坐落于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租赁面积为

90,704.38 平方米。

    2、公司与港豪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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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604.60 万元(不

含税)。所租赁的房屋坐落于济南市华奥路 777 号,租赁面积

9,589.88 平方米

    3、后市场公司与动力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含税年租金为人民币 114.35

万元。所租赁的房屋坐落于章丘工业三路 913 号,租赁面积 7,832

平方米。

    4、车桥公司与动力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含税年租金为人民币 293.08

万元。所租赁的房屋坐落于章丘工业三路 913 号,租赁面积 20,074

平方米。

    5、车桥公司与港豪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 1,953.64 万元(不含

税)。所租赁的房屋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邱一、二村,徐家

村、谢家村,租赁面积 85,171 平方米。

    上述五项协议均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

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相关场地用于公

司日常办公、生产以及仓储服务等。通过该等交易,公司能够实现资

源整合,统一管理,降低相关物流费用,为公司正常经营提供有力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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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以

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现该事项亦经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

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

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于续

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不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

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

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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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符合

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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