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0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4:50 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
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4:5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涛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
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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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4,869,36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35 人,代表公司股份 652,982,0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579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606,400,3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614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33 人,
代表股份 46,581,70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48%;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6,581,7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4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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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下列事项。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 599,183,376 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 7,217,000 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69,226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6.3237%;反对 1,712,477 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3.67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69,226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6.3237%;反对 1,712,477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3.67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赵和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36,096,708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41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9,696,332 股(含网络
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63.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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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选举赵和军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季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36,096,718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41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9,696,342 股(含网络
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63.7511%。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选举季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广新、祁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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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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