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1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 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涛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 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4,869,36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27 人 ,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29,812,632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53.607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606,400,3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614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25 人, 代表股份 23,412,25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8%;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412,2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42,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088%; 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0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42,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088%; 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0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3、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33,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2%;弃权79,84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33,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5704%; 弃权79,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41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29,670,09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74%;反对 142,540 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69,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3912%;反对 142,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8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 2022 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29,479,43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71%;反对 333,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79,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768%;反对 33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1.42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79,056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768%;反对 333,200 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1.423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79,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768%;反对 333,200 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1.42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修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 21,422,34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1.5005%;反对 1,989,914 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8.499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422,34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1.5005%;反对 1,989,9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8.499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29,599,25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61%;反对 142,540 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26%;弃权 70,84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98,876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886%;反对 142,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88%; 弃权 70,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30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广新、祁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