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0-31
证券代码:00095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
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张宏、马增荣、周书民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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