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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9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17-10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以书面
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
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量较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
难以在 3 个月内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前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
重组停牌程序后 3 个月内(即 2017 年 11 月 25 日前)披露重组预案,
公司计划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组申请继续
停牌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
的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河池鑫远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本公司受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在股
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施伟光先生、邹朝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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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17-108


张福华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间审计服务费用 72 万元。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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