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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河化: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之核查意见2019-08-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之核查意见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关联
方河池鑫远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上市公司尿素生产相关的实物资产、河池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和广西河化安装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及部分负债,同时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徐宝珠、何卫国、何建国、周亚平、周鸣、黄泽群、许美赞、
熊孝清 8 名自然人持有的重庆南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松医
药”)93.4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
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亦
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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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马志鹏                    杨晶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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