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3 股票简称:*ST 河化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告编号:2020-01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公告书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政府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 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股份仅指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对应的 股份。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4.64 元每股,发行数量为 25,862,068 股。 2、上市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股份增发事宜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 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 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3、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 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开始计算。 5、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66,122,195 股,其中,社会 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以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2 目录 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6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 7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1 一、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 11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实施情况............................. 11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 13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18 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9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9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0 九、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意见 ............................................................... 2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3 第四节 本次发行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 24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5 3 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河池化工 指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 本公告书 指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 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 重组报告书 指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 河池化工拟向鑫远投资出售其尿素生产相关的实物资 产、子公司河化有限、河化安装 100%的股权及部分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 债;河池化工拟向徐宝珠、何建国、何卫国等 8 名自然 指 组、本次交易 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南松医药 93.41%的 股份,并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河池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指 12,000.00 万元 徐宝珠、何建国、何卫国、周亚平、周鸣、黄泽群、许 拟购买资产 指 美赞、熊孝清 8 名自然人持有南松医药 93.41%的股份。 河池化工尿素生产相关的实物资产、子公司河化有限、 拟出售资产 指 河化安装 100%的股权及部分负债 标的资产 指 拟购买资产和拟出售资产 重大资产出售交易的对方为鑫远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徐宝珠、何建国、何卫国、 交易对方、交易对手方 指 周亚平、周鸣、黄泽群、许美赞、熊孝清;募集配套资 金的交易对方为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重庆南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11 月由股份 南松医药、标的公司 指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鑫远投资 指 河池鑫远投资有限公司 河化有限 指 河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河化安装 指 广西河化安装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融兴华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出售协议》 指 河池化工与鑫远投资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 河池化工与徐宝珠、何卫国、何建国、周亚平、周鸣、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指 黄泽群、许美赞、熊孝清签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 资产协议》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4 河池化工与何建国、何卫国签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 《业绩补偿协议》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 议》 河池化工与鑫远投资签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 《拟出售资产交割确认书》 指 司与河池鑫远投资有限公司之拟出售资产交割确认书》 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拟出售资产审计报告》 指 资产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 102206 号) 国融兴华出具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 产所涉及的部分实物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 030024 号)、《广西河池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广西河化安装维修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涉及的广西河化安装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 指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 字[2019]第 030037 号)和《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拟转让河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涉及的河池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 030039 号) 中兴财光华出具的《重庆南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南松医药审计报告》 指 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 102211 号) 国融兴华出具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 权所涉及的重庆南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南松医药评估报告》 指 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9]第 030028 号) 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 《备考审阅报告》 指 阅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阅字[2019]第 102001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章程》 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5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5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一)重大资产出售;(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共同 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 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而无法付诸 实施,则上述两项交易均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 但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 施。 (一)重大资产出售 本次交易拟以现金方式向鑫远投资出售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尿素 生产相关的实物资产、河化有限和河化安装 100%的股权及部分负债。 根据中兴财光华出具的《拟出售资产审计报告》和国融兴华出具的《拟出售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上市公司拟出售尿素生产 相关的实物资产、河化有限和河化安装 100%的股权及部分负债账面净值合计为 -10,372.88 万元(母公司口径),合计评估值为-85.10 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1 元。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拟向徐宝珠、何卫国、何建国、周亚平、周鸣、黄泽群、许美赞、 熊孝清 8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松医药 93.41%的股份。 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南松医药评估报告》,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下南松医药 100%股份的评估价值为 28,804.67 万元。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中南松医药 100%股份的交易作 价 28,500.00 万元,标的资产(南松医药 93.41%股份)交易价格确定为 26,620.88 6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为 16,170.24 万元,现金对价为 10,450.64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经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三)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 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 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0%即 58,811,887 股。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一)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上市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的 100%。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7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 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3)定价方式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 现金分红、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0%即 58,811,887 股。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所认购股份数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金额÷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若按上述规定确定的相关认购股份数量不是整 8 数的,则向下取整数精确至个位。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 现金分红、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5)股份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而取得的股份,亦遵守前述约定。若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规定要 求的股份解除限售期长于上述约定,则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同意根据有权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和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和支付本次交 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04,506,371.42 2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 7,493,628.58 3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8,000,000.00 合计 120,000,000.0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金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各项目轻重缓急进行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 司将根据交易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 9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0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8 月 28 日,河池化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同日,河池化工的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出具了肯定的独 立意见。 2、2019 年 9 月 18 日,河池化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 重组相关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8 月 28 日,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对方鑫远投资的股东银亿投资作 出股东决定,同意鑫远投资与河池化工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并受让拟出售资产, 受让价格依据《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并经与河池化工协商确定为 1 元。 2、2019 年 8 月 28 日,本次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三)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西河池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卫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9]2934 号),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实施 情况 11 (一)拟出售资产交付及过户情况 1、实物资产和负债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2019 年 12 月 25 日,河池化工与鑫远投资签署《拟出售资产交割确认书》, 双方确认本次资产出售的交割日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截至交割日,河池化工 已向鑫远投资移交拟出售资产,相关资产及负债的交付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就 部分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资产,待该等资产具备过户条件后,由鑫远投资组 织办理该等资产的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不影响该等资产于交割日的转 移。就本次交易所涉债务转移的相关风险,河池化工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河 池化工已收到鑫远投资支付的拟出售资产的交易对价现金 1 元。 2、股权类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2019 年 12 月 25 日,河池化工已将其持有的河化有限和河化安装 100%股权 转让至鑫远投资,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企 业变更通知书》。 (二)拟购买资产交付及过户情况 2019 年 12 月 26 日,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均已将其持有的南松医药的股权 转让至河池化工,合计转让南松医药 93.41%的股权,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南松医药已取得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三)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安排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及《拟出售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约定,自交割日起, 拟出售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无论其是否已过户、登记或记 载于鑫远投资名下)均由鑫远投资享有和承担。自本次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不含 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拟出售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鑫远投 资享有或承担。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过渡 期间为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标的公司在过渡 12 期内产生的收益由本次交易后的标的公司新老股东享有;如产生亏损,则由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以现金 全额补偿予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为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南松医药 2019 年 6-12 月未经审计的净利润约为 1,355.56 万元;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预计 不晚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完成过渡期间损益的审计,并将根据审计结果确定具体 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四)验资情况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 资报告》[中兴财光华验审字(2019)102008 号]。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何卫国、何建国合计持有的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6.72%股权 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上市公司股本增 加 46,200,69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340,260,127.00 元。 (五)新增股份登记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河池化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登记申请 材料,经确认,本次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 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20 年 1 月 6 日。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13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3 月 4 日。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配套发行 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不低于 4.64 元/股。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 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64 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862,068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119,999,995.52 元,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卫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2934 号)中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王进文 12,931,034 59,999,997.76 2 王翠莲 12,931,034 59,999,997.76 合计 25,862,068 119,999,995.52 5、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费用共计 735.00 万元(含增值税)。 6、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2020 年 3 月 3 日,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 备发行方案,收盘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本次发行共向 92 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前 20 大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后)20 家、基金公司 40 家、证券公司 20 家、保险公司 6 家、其他意向投资者 6 家。本 14 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020 年 3 月 6 日上午 9:00-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 下,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收到 2 家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 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与律师共同核查,王进文和王翠莲已按《认购 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本次发行的询价工作中,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共收到 2 笔有效报价,有效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 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 发行对象类别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元) 1 王进文 自然人 4.64 60,000,000.00 2 王翠莲 自然人 4.64 60,000,000.00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结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需要,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确定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64 元/股,发行数量为 25,862,068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119,999,995.52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价格 获配金额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 (元/股) (元) 1 王进文 4.64 12,931,034 59,999,997.76 12 个月 2 王翠莲 4.64 12,931,034 59,999,997.76 12 个月 合计 25,862,068 119,999,995.52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王进文 姓名 王进文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272219420609**** 15 通讯地址 陕西省神木县大保当镇永安村*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王翠莲 姓名 王翠莲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272219710211**** 通讯地址 陕西省神木县人民路北人民小区康宁苑*座*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发行对象王进文、王翠莲为父女关系,系一致行动人。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认购资金来源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与最终获配投资者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 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配套融资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最终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 排的情形。发行对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资金没有直接或间接 来源于上市公司。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未与公司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发行对象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16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应开展投资者适当 性核查有关的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独立财务顾 问(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 序号 投资者 投资者分类 否匹配 1 王进文 普通投资者 是 2 王翠莲 普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 2 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也 符合主承销商对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要 求。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到账和验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 12:00,本次发行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主承 销商的专用账户。 2020 年 3 月 16 日,会计师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102001 号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经 审验,截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 特定投资者王翠莲、王进文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995.52 元。 2020 年 3 月 13 日,光大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3 月 16 日,会计师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102002 号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止, 河池化工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862,068 股,每股发行价 格 4.64 元,实际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95.52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7,350,000.00 元(含增值税),河池化工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实际收到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划转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649,995.52 元。其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股本)为人民币 25,862,068.00 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17 (四)本次股份发行登记事项的办理状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 认书》,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河池化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登记申请材 料,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 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或交付及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登记申请过程中, 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 的调整情况 (一)上市公司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更换及其他相关人员未进行调整。 (二)标的资产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标的资产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更换及其他相关人员调整情况如下。 1、拟出售资产 2019 年 12 月 25 日,河化有限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由覃宝明、覃丽芳变 更为林孟杰、杨国宝、江鲁奔。 2019 年 12 月 25 日,河化安装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由覃宝明、杨承峰变 更为林孟杰、江鲁奔、王佳周。 2、拟购买资产 2019 年 12 月 26 日,南松医药董事会成员由何建国、何卫国、徐宝珠、李 18 钢、张炼变更为施伟光、王小丰、江鲁奔、覃宝明、何建国,其中施伟光为董事 长,施伟光、王小丰、江鲁奔、覃宝明为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 何卫国、李钢、蔡永东、华伦前、刘锦萍变更为何建国、李钢、蔡永东、华伦前、 赵建华,其中何建国为总经理,赵建华为上市公司推荐的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 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与鑫远投资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与徐宝珠、何卫国、何建国、周亚平、周鸣、 黄泽群、许美赞、熊孝清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与何卫国、何建国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 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已在《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均已生效,目前本次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履 行前述协议的条款,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就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承诺主要内容已在《广西河池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19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方将继续履 行其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公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一)上市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本 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二)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继续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截至公告书签署日,在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和承诺事项的基础上,本次交 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九、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河池化工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已完成,相关事宜的办理程序合法 有效;上市公司已经为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工 作;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董事、 20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作出调整,标的资产的人员已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了 调整;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 的情形;在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和承诺事项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构成,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 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重组已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2、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已完整、合法地过户至河池化工名下; 3、河池化工与鑫远投资已签署《拟出售资产交割确认书》,上市公司已履行 完毕拟出售资产的交付义务; 4、本次重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 有效;河池化工已经完成本次交易所涉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手续,股份登记机构 已受理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河池 化工的股东名册; 5、河池化工后续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重组 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本次重组各方依法、依约履行的情形下,其实施不存在实质 21 性法律障碍。 2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公司已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股份增发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 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ST 河化 证券代码:00095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 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定 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开始计算。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而取得的股份,亦遵守前述约定。若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规定要 求的股份解除限售期长于上述约定,则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同意根据有权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和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3 第四节 本次发行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87,000,000 25.57% 2 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7,493,589 11.02% 3 何卫国 24,219,093 7.12% 4 何建国 21,981,597 6.46% 5 唐伟 7,300,900 2.15% 6 苏志飞 4,292,312 1.26% 7 傅亦农 1,444,187 0.42% 8 罗文皓 1,301,887 0.38% 9 王春明 1,277,201 0.38% 10 深圳市丽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263,800 0.37% 合计 187,574,566 55.13% (二)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87,000,000 23.76% 2 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7,493,589 10.24% 3 何卫国 24,219,093 6.62% 4 何建国 21,981,597 6.00% 5 王进文 12,931,034 3.53% 6 王翠莲 12,931,034 3.53% 7 唐伟 7,300,900 1.99% 24 8 苏志飞 4,292,312 1.17% 9 傅亦农 1,444,187 0.39% 10 罗文皓 1,301,887 0.36% 合计 210,895,633 57.60% 注:本次发行前后的股东持股情况系根据截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据,结合 本次发行增加股份数量计算。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熊 续强,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仍为熊续强,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6,200,690 13.58% 25,862,068 72,062,758 19.6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46,200,690 13.58% 25,862,068 72,062,758 19.6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6,200,690 13.58% 25,862,068 72,062,758 19.68%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059,437 86.42% 294,059,437 80.32% 1、人民币普通股 294,059,437 86.42% 294,059,437 80.3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40,260,127 100.00% 25,862,068 366,122,195 100.00% 25 本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 情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上市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仍符合 股票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上 市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 能力将得以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和 中介机构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和 中介机构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的同业 竞争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和独立性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八)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26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未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发生变动。 (十)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和 2019 年 1-5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 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5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37,752.54 38,718.18 81,787.81 78,517.63 负债合计 65,276.66 63,698.56 79,457.67 87,427.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24.12 -24,980.37 2,330.14 -8,909.82 归属于母公司股 -27,524.12 -24,980.37 2,330.14 -8,909.82 东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5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7,726.29 23,110.93 22,088.16 39,832.77 营业利润 -2,600.17 -27,171.20 -4,006.54 -13,659.88 利润总额 -2,599.17 -27,357.15 3,077.60 -14,176.06 净利润 -2,640.72 -27,379.37 2,946.24 -14,176.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40.72 -27,379.37 2,946.24 -14,176.06 非经常性损益 34.19 607.49 13,562.95 4,676.06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74.91 -27,986.86 -10,616.71 -18,852.1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5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25 -5,246.35 -33,300.36 10,709.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3 4,552.86 -3,740.21 4,171.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87 -17,275.00 55,069.04 -17,724.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3.05 -17,968.49 18,028.47 -2,844.20 4、主要合并财务指标 2019 年 5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5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资产负债率 172.91% 164.52% 97.15% 111.35% 毛利率 3.11% -15.46% -1.94% -14.94% 基本每股收益 -0.09 -0.93 0.10 -0.4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9 -0.93 0.10 -0.48 (元/股)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尿素、液氨、液体二氧化碳、甲醇等的生产 与销售,其中以尿素为主。近年来,随着化肥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日渐突出,市 场竞争不断加剧,包括电价、运费、增值税在内的各项化肥行业优惠政策相继被 取消,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同时,由于流动资金紧张,上市公司 难以进行生产技术改造,加之距离原材料产地较远、运输费用较高,导致上市公 司产品结构单一、生产能耗和成本在同行业处于相对劣势。 在上述原因的综合影响下,上市公司尿素生产业务出现成本与售价倒挂现 象。上市公司虽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经营困难,但仍不能较好地改善经营业绩, 主营业务长期处于持续亏损状态: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5 月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8,852.12 万 元、-10,616.71 万元、-27,986.86 万元和-2,674.91 万元,上市公司出现资不抵债 的现象,陷入经营困境。 (十一)本次发行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设本次重组已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5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8 2019 年 1-5 月 2018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37,752.54 35,588.63 38,718.18 34,032.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524.12 8,781.67 -24,980.37 8,762.30 营业收入 7,726.29 12,048.15 23,110.93 30,889.45 净利润 -2,640.72 887.54 -27,379.37 7,50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2,640.72 811.04 -27,379.37 7,005.30 利润 每股净资产(元/股) -0.94 0.29 -0.85 0.29 基本每股收益 -0.0898 0.0222 -0.9311 0.1913 (元/股) 注:上表中交易后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是按照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价格 4.64 元/股)后的总股本计算。 (十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票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66,122,195 股,其中,社会公 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以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29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之盖章页)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5 日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