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0-04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 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0-047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6,073,18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4.4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4,493,58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4.00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7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3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79,6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43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7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3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 表出席了会议。 2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0-047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7,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08%; 反对 46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9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5305%;反 对 46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469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7,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08%; 反对 46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9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5305%;反 对 46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469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0-047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2,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68%; 反对 4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3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2140%;反 对 4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86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2,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68%; 反对 4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3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2140%;反 对 4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86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0-04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573,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37%; 反对 4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3717%;反 对 49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628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 2020 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2,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68%; 反对 46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76%;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2140%;反 对 46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3429%;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3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0-0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高红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 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