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河化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
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资产交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
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
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现将 2021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2021 年,监事会列席或参与了 6 次董事
会会议、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各项主要 提案和决议,
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成果,同时履行
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共审议了 10 项有关议案, 会
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 年 4 月   九届监事会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                                                                                       通过
           22 日       第八次会议   4、《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0 年度募集金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九届监事会
 2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通过
           27 日       第九次会议
 3      2021 年 8 月   九届监事会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
       25 日        第十次会议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4                   第十一次会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27 日
                       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监事会通过阅览相关文件、列席
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经认真检
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
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有关决议。
    3、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对定期报
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
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的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各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
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
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提高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8、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核查后认为:公司除为子公司进行担保
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经营的合理
资金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9、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10、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监督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要
求,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