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的形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
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
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提名施伟光先生、安楚玉先生、王海先生、王小
丰先生、覃宝明先生、范赛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以上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了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
第十届董事会产生前,原第九届董事仍按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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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在征得本
人同意后,提名潘勤女士、薛有冰先生、郭益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
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候选人声明。为确
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十届董事会产生前,原第九届董事仍按相关
规定履行其职责。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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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伟光:男, 1964年7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1984年7月至1999年12月,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任轧钢工,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2000年1月至2010年6月,
上海百事可乐、武汉百事可乐、杭州百事可乐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中高控股集团副董事长、
常务副总裁; 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华泰控股集团副总裁; 2015
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屯仓集团总裁; 2016年3月至今任银亿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 2017年1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任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
年12月至今任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伟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
公司之股东单位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外,与其余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该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安楚玉,男, 1979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企业信息管理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07年9月至2010年5
月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室秘书; 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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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集团公司经营办主任科员; 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国化工集
团公司经营办副主任助理; 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任广西河池化学
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广西河池化学工
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学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7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河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河化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河化安装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
人)。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9年12月
至2021年8月任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视办主任助理;2021年8
月至今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巡视办整改督导部总经理。
安楚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第二大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外,与其余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海:男,1979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期间任职唐山镍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2015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历任银亿集团新材料事业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职银亿集团制造业事业部总经理;2019
年8月7日至今任职广西银亿高新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
2020年9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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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
司之股东单位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余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该
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
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小丰:男, 1972年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
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93年3月至1998年12月在宁波化工
二厂从事财务工作;1998年12月至2006年2月任海口三星电器仪表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康大集团财务经理;2008年4月
2016年4月历任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副总、常务副总;2016
年4月至今任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银亿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广西银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河池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12月至今任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小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其余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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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职资格。
覃宝明,男, 1972年7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
2004年3月至2008年7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精炼厂工艺副厂
长; 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精炼厂厂长;
2011年9月至2014年10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4年
12月至2016年6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9月至
2019年12月任河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9年12月
任河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河化安装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2020年5月至今任河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
年2月至今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014年11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
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重庆南松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覃宝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其余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范赛虎:男,1972年7月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1991年至1994年期间任职榆林地区煤炭公司职员;1994年至2020
年期间任职府谷县国土资源局科员;2020年5月至今任职陕西省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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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研究院运营。2020年9月 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范赛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
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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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勤:女,1978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持有律师从
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7月至2002年2月任四川长虹
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3月至2004年6月任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四川分所审计员;2007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高级审计经理;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华勤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天津滨海海胜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长融资本投资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2018年2月任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
市场部高级投资总监、拉萨经济开发区五口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
资总监。2018年2月至今北京长融资本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9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有冰:男,1971年生,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
资格证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合
伙人、专职律师;2014年7月至今,任广西全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主任;2006年5月至2022年5月,任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
委员会委员,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2009年至今,任南宁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2011年至2021年12月,任广西大数据技术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
2014年8月至2020年11月17日,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6月至今任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2021年9
月任广西凤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南宁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薛有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益浩:男,1965年4月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
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7年至1998年4月
任广西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1999年1月至2001年7月任广西
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1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上海东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兼广西分所所长,2013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合伙人、所长,2020年1
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合伙人、所长。
2019年7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益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