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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
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
决策程序,并已进行了规范的对外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的关联交易程序合规,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未侵害公司利益。
    3、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
反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有效的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与上述法律法规相违背
的情形。




                                独立董事:郭益浩、潘勤、薛有冰
                                                 2022年8月24日